【明報專訊】柴灣杏花邨酒樓月初發生躁夫斬殺妻的倫常命案,社署證實有關個案只由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一般社工處理,未由俗稱「社署重案組」的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跟進;其實社署每年平均接約3000宗新呈報的虐偶個案,約5%只交一般社工處理,關注家暴團體認為應將所有個案交社署重案組跟進,免再釀慘劇。
多宗慘案起初僅一般社工跟進
社署發言人表示,如個案本身已接受中心服務,因中心社工熟悉個案,會由原本社工繼續跟進,因應情况才轉交「重案組」。但除杏花邨斬妻案、2004年天水圍滅門慘劇(金淑英案)、2006年朗屏邨躁夫殺妻案、2010年彩明苑殺妻案,涉案丈夫曾有家暴紀錄,個案起初卻只由一般社工跟進。
報警後無跟進 半年後再遭虐待
培芳於2008年初帶同兒子來港,原來丈夫早另結新歡並誕下兒子,不時出言侮辱,甚至以湯勺揮向兒子頭部。有次丈夫掌摑她,她雖報警但選擇不追究,警方問她有否社工跟進,她稱曾因家事與附近中心的社工通電話,警方便沒將她轉交「重案組」,翌日該社工曾致電問候,之後不了了之。豈料半年後丈夫與她爭執,把家中東西全砸爛,又恐嚇和打其手臂,她再度報警。她質疑當初警方不將其個案交予「重案組」,令她未能得到適切援助。
警方和社署處理手法迥異,燕蓉於2010年多次遭丈夫恐嚇和揑頸,報警後警方將她轉介予社署重案組。有一次丈夫把生果刀藏於枕頭底下,幸只是拔刀以自殺相逼。爭執間丈夫向燕蓉掌摑和揑頸,燕蓉第二次報警,警員更細心護送她回家收拾細軟和送往庇護中心,免她遭受丈夫傷害。
警方發言人表示,會因應被虐者意願,及其是否有再受暴力對待的危險,作出轉介。
協助二人的正言匯社婦女事務發言人廖銀鳳表示,一般中心社工缺乏處理家暴個案經驗,而多宗慘劇均由中心社工跟進,正正反映應強制將所有家暴案件交社署重案組。她建議社署強制要求施虐者接受輔導,及早解決家暴危機。婦女如有需要,亦可致電該會熱線2586 1212。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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