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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社會福利署昨日起接受2200元長者生活津貼(長津)第三階段的「新申請」,合資格長者可於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社署發言人表示,屬於第三階段「新申請」的長者,須為65歲或以上,現時無領取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或普通傷殘津貼,並須符合居港、入息及資產規定等申請資格。而70歲或以上長者若不符合申請資格,仍可申領現時每月1135元的高額高齡津貼。
津貼由去年12月起計
發言人提醒長者,毋須急於在第三階段初期提出申請,只要申請人於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即可獲發最早由生效日期(2012年12月1日)起計的每月津貼。申請人可於社署網頁下載,或到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社署會在接到申請後安排約見申請人。如有查詢,可致電長者生活津貼熱線3595 0130。
津貼由去年12月起計
發言人提醒長者,毋須急於在第三階段初期提出申請,只要申請人於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即可獲發最早由生效日期(2012年12月1日)起計的每月津貼。申請人可於社署網頁下載,或到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社署會在接到申請後安排約見申請人。如有查詢,可致電長者生活津貼熱線3595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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