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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援交遇放蛇「師姐」 表證成立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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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7日 06:35
2013年03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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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單身警員利用智能手機交友App結識援交少女,遇上放蛇「師姐」,警員昨被裁定兩項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表證成立。他自辯時不諱言「一個男人,40歲,我唔會否認我有嫖妓企圖,但我絕對無濫用自己(警員)身分」。


自辯稱沒濫用自己身分

被告陳振威於1996年加入警隊,曾參與警方掃蕩賣淫行動。他指出,根據其工作經驗,知道光顧「一樓一鳳」及用電話預約賣淫服務均不屬違法,堅稱兩次與臥底女警會面,都沒有在街上提及性交易內容。


他又承認曾光顧一樓一鳳及到澳門夜總會尋歡,「正如我工作時會掃蕩非法賭檔,放咗工一樣會賭馬同賭六合彩,只要係合法都可以做」。他又稱,女警在交友App上設定狀態為「等錢洗」,故他一直認為對方是性工作者,才主動邀請。案件將於5月27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50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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