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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未諮詢 框架已「敲定」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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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5日 23:35
2013年03月25日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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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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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府還未正式啟動政制改革諮詢,中央率先「敲定」2017年普選特首的框架。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昨南下向建制派放話,具體提出了2017年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辦法及職能,指委員會是一個機構,只能以委員會名義集體提名,排除委員個人提名。委員會負責第一步落閘把關,判斷「愛國愛港」及「不與中央對抗人士」才予提名。另外,喬又首次明確表明泛民提倡,由一定數量市民聯署的「民間提名」方案不符合《基本法》條文。


指民間提名不符基本法

真普選聯盟召集人鄭宇碩認為,喬曉陽為普選設立多個政治審查關卡,相信市民會認清這非香港追求的選舉,籲市民為香港「站出來」爭取應有權利。他又批評,喬的言論反映政改完全由中央主導,港府並無角色,中央對港府毫不留情。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斥喬提出的方案,是有篩選的假普選,會激化更多市民公民抗命爭普選(詳刊A4)。


立法會建制派議員約每月會安排一次飯局聚會,今次移師深圳,名義是考察前海發展,重頭戲是37名議員見喬曉陽、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三巨頭,而中央也藉這次機會就2017年特首選舉向港人放話,喬更罕有地在會後發表4頁的講話紀錄(全文刊A4)。


委員會組成參照現時選委會

繼愛國愛港論後,喬曉陽再提選特首的另一條件,指與中央對抗者不能當特首。港府暫未就政改啟動諮詢,但喬已提出具體選舉框架,他稱基本法45條已訂明,特首普選應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特首候選人,才讓全民投票。他並指「由誰提名」、「選舉權」「普及而平等」的問題,「已經基本解決」。


喬重點提出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及職權,指提名委員會組成可參照目前特首選舉的選委會模式組成。不過,2017年提名方法與現時不同。他解釋,基本法提出「由一個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按字面解釋都可省略成「委員會」提名,而非「委員」提名,重申提名委員會是一個機構。


僅兩處可討論 「沒妥協餘地」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會後引述喬曉陽指出,對方將「民主程序」的「民主」理解為「少數服從多數」,而提名委員會須作「整體」提名。喬提出了選舉制度框架,認為目前只有兩個尚未解決的問題供社會討論,一是提名特首的「民主程序」是怎樣做,二是應提名多少個候選人。


按目前選舉委員會的提名方法,任何候選人只要在1200個選委中取得150個選委提名即可入閘,故若提名委員會被理解成一個整體的「機構」,候選人須獲整個委員會提名才可入閘,意味當中或有預選。


喬曉陽又提出3個「堅定不移」,包括對落實2017年特首普選的立場、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及普選辦法必須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喬又指中央對是否按照基本法辦事的問題上,「沒有妥協餘地」。


港府﹕適時啟動正式諮詢

今日是特首梁振英當選一周年,他參選時接受傳媒訪問時明言,他會以香港利益為先,即使是與北京利益相左。港府發言人回應稱,特首梁振英早前已重申他和政府在普選特首一事上「有承擔」,並會在適當時候啟動正式諮詢工作,在此之前會小心聆聽社會上對香港政制發展有任何的意見,為開展諮詢工作做準備。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稱,提名委員會「集體提名」不合理地限制及歧視某人參選權,選民亦不能表達其自由意願,不符合「普選」國際標準,「中央是否要收回實踐普選承諾?香港人服不服?」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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