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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需10年 冀加快程序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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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2日 06:35
2013年03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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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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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今次在第二階段諮詢中,除填海及岩洞選址,亦希望諮詢市民是否認同加快填海程序。土木工程署長韓志強表示,按過往經驗,填海由前期工程至完成時期一般需時10年,認為隨着社會對土地需求增加,有需要研究能否加快程序,例如縮短規劃及設計流程,令填海工程能加快上馬。


短期工程供重建安置

發展局長陳茂波表示,填海用地最適合用作土地儲備,且有利政府作全面規劃,為建立充裕土儲,填海計劃會分為短、中、長期規劃,如短期規劃主要針對安置市區重建項目;至於中期,當局會在選定填海位置後暫不填海,待有市場需求才施工;長遠為其他可能適合填海選址,作不同階段研究。


他說,即使今次5個近岸填海選址並非全作住宅,但他認為不要孤立單看一個選址,「例如本身市區都需要商業或娛樂用地,如建於填海用地,就可騰空市區地皮,亦可增加市區地皮作住宅的可行性」。


長策會成員蔡涯棉認為,政府有責任在發展與保育之間作平衡,但過去政府沒積極開拓用地,面對土地及住屋需求不足,認同政府長遠需填海增加土儲,但填海過程中要減少對生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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