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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單程證制度無須改變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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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0日 12:00
2013年03月20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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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在單程證審批過程中,內地居民只要符合內地有關當局訂下的審批準則,便可申請來港定居,當局認為沒有理據和需要改變現行單程證制度或內地主管部門的單程證審批工作,更不應加入其他行政篩選措施。

 

   李家超今天(3月20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答覆議員單仲偕的提問時說,單程證制度的政策目標,是讓內地居民依據內地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內地主管部門的審批,有秩序地來港與家人團聚,就議員對單程證制度提出的意見,包括調整配額、改變審批安排等,當局認為沒有理據和需要改變現行單程證制度或內地主管部門的單程證審批工作。

 

   由1997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共有762,044名內地居民持單程證來港定居,當中約一半與配偶團聚,一半與父母團聚,另有少數與子女團聚。現時入境事務處在羅湖邊境出入境管制站和民政事務總署在人事登記處收集新來港人士的資料,並把結果載列於一個季度報告內,分發給各有關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參考。

 

   李家超說,政府統計處在推算未來的人口增長時,亦已把使用單程證來港的人士計算在內。特區政府會參考社會各界的意見和顧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繼續就整體單程證政策與內地有關當局交換意見,適當地反映社會各界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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