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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村長勒索判囚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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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0日 06:35
2013年03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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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全港首名女村長、粉嶺崇謙堂村長歐陽鳳珍,早前勒索再造紙上市公司福和集團(下稱福和)行政總裁,被裁定勒索罪成,昨被判囚半年、緩刑兩年。裁判官認為被告毫無悔意,不宜判社會服務令,但考慮到被告對社會的貢獻,決定判緩刑。


被告歐陽鳳珍(52歲)被裁定於去年6月13日,於福和位於尖沙嘴的辦公室勒索福和行政總裁孫榮業5萬元。控方案情指出,被告聲言會向政府部門投訴福和在粉嶺的廠房附近違例泊車及弄污街道,致其公司「雞毛鴨血要執笠」。


【案件編號﹕KCCC5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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