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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國謙﹕完善議事規則有理有據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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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0日 06:35
2013年03月2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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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70萬元的開支,可以興建10個公屋單位,解決基層人士的住屋問題,34年的時間,可以拍攝李安執導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電影8次,揚威奧斯卡,這些都是令人開心的數字,然而,同一組數字,卻為本港立法會及每名納稅人,帶來震驚。


民建聯日前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上,提出一項修改議事規則的動議,結果換來反對派議員的無理打壓,提出了1,909,283個修訂案,企圖阻止及威嚇我們行使修訂議事規則的權利。更不堪的是,立法會秘書處需要因而額外花費470萬元,而職員亦要虛耗34年時間,即408個月,才能完成處理近200萬條修訂案的中英文本,而立法會亦要4至5年時間,開足24小時會議,才能對全部修訂案進行表決。


立法會議員審議法案,投票通過或否決政策,當然有質詢政府、發表意見的權利,這亦是議員應當履行的責任。同樣地,修改及完善現有議事規則,讓審議法案、討論及投票政策的程序,更為順暢合理,亦是立法會議員的權利及義務。因此,當財委會早前討論長者生活津貼計劃的撥款申請時,社民連議員梁國雄可以透過大量無聊及瑣碎的修訂案,將整個一直為長者所冀盼的計劃,拖延足足2個月,最終雖能夠「意外地」獲得通過,但數以十萬名長者已少收了兩個月的額外津貼,我們認為這種「一人拉布,數十萬長者受罰,整個立法會被拖垮」的情况,不能再次出現,因此提出修訂議事規則的動議,限制這類無理的「拉布」行為。


無懼過百萬修訂案打壓

我們認為,現時議事規則存在漏洞,沒有合理地規限議員提出動議的次數,對於議案內容,又未有明確清晰指引,以致議案內容可以是無聊瑣碎,甚至毫無意義,因此,我們提出建議,規定每項議程只能提出一項修訂案。我們的修改,並沒有限制言論自由,因為議員仍然可以在投票處理各項修正案前,作出充分的討論。事實上,類似的議事規則在海外的民選議會,比比皆是。再者,倘若有議員對於我們的動議,持不同意見,可透過理性的討論,以及民主的投票方式,通過或否決動議,而不是如現在般,瘋狂地以近200萬的修訂案,阻塞議會的討論進程。


或許有人辯稱,既不同意動議,自有提出修訂案的理由及權利,然而,這些狡辯只說出了事實的一半。修訂他人的動議,應當合理、實事求是,而不是以大量修訂案數目,擠塞、癱瘓立法會運作。立法會秘書處需要額外花費470萬元,職員亦要用34年時間才能處理所有修訂案,這個情况,是合理的修訂案做法嗎?


近200萬這個修訂案數目,史無前例之餘,亦帶出了兩個重要的信息:一,反對派對於持不同意見的人士,不能以理性溫和的方式去商討,而是透過「海量」的修訂案,以「大石壓死蟹」的方式,迫使對方撤回修改議事規則的動議。做法極具挑釁、目的惡意、行為霸道;二,反映我們動議修改議事規則是正確的決定。反對動議的人士聲稱現時議事規則「行之有效」,然而,一條動議竟能換來近200萬條修訂案,所謂「行之有效」,只屬子虛烏有。我們對於近200萬條修訂案表示震驚之餘,更堅定相信,完善議事規則,防止癱瘓議會運作,有其必要。


我們提出修訂動議,是希望議會運作更為有效暢順,能夠以合理的時間討論議程,而不是無止境地發言,東拉西扯地拖延表決程序。儘管有議員對人不對事,因為種種政治原因,有針對性及組織性地提出修訂案,目的並非完善議事規則,而是威嚇其他提出建設性建議的議員,但我們無畏無懼,更收到不少市民的支持及意見,期望新一屆立法會能多做實務,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因此,修改議事規則的建議,獲得市民的廣泛支持。我們呼籲反對派議員應當理性務實,對防止「拉布」及癱瘓議會運作的修訂案上,共同商討,尋求共識。


作者是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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