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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條例將於下月29日生效,政府會設立一隊32人編制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執法及處理投訴,但監管局不會全數檢查新盤單位是否符合銷售說明,也未設定抽查比率。有立法會議員憂慮,監管局人手不足及抽查不嚴,擔心地產商有可能鑽空子,令買家權益受損。
立法會財委會昨日通過撥款,開設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薪金154,900至169,050元)及一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薪金112,200至122,650元),負責執行即將實施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按照規定,發展商須在樓盤開售前最少7天派發樓書,最少3天前公布價單,並只可以提供實用面積資料,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24小時便要披露交易等。銷售人士若陳述失實及提供誤導等資訊,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支持規管一手樓銷售,惟擔心新成立的監管局人手不足,又指監管局不能只等投訴,要求政府提供將來會抽查新盤單位的數量比例資料。
政府稱夠人手處理投訴
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馮建業說,港府預計一年有70至80個新盤推出市場,估計一年會收到約400宗投訴,以政府部署的32名人手編制足夠應付。他指出,監管局會主動檢查售樓書、價單、紀錄冊,以及檢視示範單位等。他承認當局只會抽查落成的新盤單位,也未定下抽查比率,但指該局有需要時會靈活調配人手處理工作,承諾會向立法會補交有關抽查新盤的工作安排。
立法會財委會昨日通過撥款,開設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薪金154,900至169,050元)及一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薪金112,200至122,650元),負責執行即將實施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按照規定,發展商須在樓盤開售前最少7天派發樓書,最少3天前公布價單,並只可以提供實用面積資料,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24小時便要披露交易等。銷售人士若陳述失實及提供誤導等資訊,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支持規管一手樓銷售,惟擔心新成立的監管局人手不足,又指監管局不能只等投訴,要求政府提供將來會抽查新盤單位的數量比例資料。
政府稱夠人手處理投訴
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馮建業說,港府預計一年有70至80個新盤推出市場,估計一年會收到約400宗投訴,以政府部署的32名人手編制足夠應付。他指出,監管局會主動檢查售樓書、價單、紀錄冊,以及檢視示範單位等。他承認當局只會抽查落成的新盤單位,也未定下抽查比率,但指該局有需要時會靈活調配人手處理工作,承諾會向立法會補交有關抽查新盤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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