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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推動的「佔領中環」行動雖然說是明年中舉行,但早已引起不少討論。對於行動的對與錯、時機及意義等,不談了。只想在此探討兩個技術上問題,行動「work唔work」?及「如何才work」?
社會運動最重要還是達到目的。這不同打場波或參加馬拉松,贏輸冇所謂,只要有得玩就值得。不過需要「管理期望」(managing expectation)時,說贏輸不在考慮之內也有必要。其實任何大型社會運動都是勞民傷財,舉行前算清楚成功機會只是正常。
「佔領中環」是否會work?答案非常簡單,假如只得一百幾十人參加,甚至一千幾百,肯定唔work,甚至可說是慘敗,不搞也罷。有成萬人參加,也許會work。有5萬人加入,那會是「好work」。佔領人數有10萬人,那是極之「好work」。答完了。
孔明借箭
其實戴耀廷面對真正的問題不是work或不work,更不是理念或意識正確與否,而是如何才work?換句話說,那是要解決執行(execution)上的問題了。答這問題,那就不得不提孔明先生。
孔明借箭的故事不用多說,皆因軍中欠箭加上周瑜的造箭軍令,才有草船借箭一舉。當時假如曹營飛過來的是火箭,孔明就不會是足智多謀,而是癡人說夢,一敗塗地。說孔明借箭成功倒不如說他騙箭成功。佔領中環戴先生缺的是人,他要成功就要看他和支持者能否「借」到人了。
如何才能找到最少1萬人甘願加入這極有可能是違法,有機會被捕、判罪受罰甚至入獄的行動?這個問題我不懂,所以請教了些精於社運,也屬行動派的朋友。
他們解釋是一般有「行動」結果的社運需要有兩種不同的民眾,少數有安排的人及多數沒安排的。有「安排」的會是骨幹人士,人數可以不多但忠心耿耿,明知山有虎,但一聲令下,偏向虎山行。是否可稱他們為「盲忠忠」的一群?「盲」者,代表不理後果,「忠忠」代表忠心忠向組織理想!
沒有安排的都是「即興」群眾,看熱鬧也好,全程加入的也好,到了關鍵時刻,社運主事者希望他們會不顧一切,加入行動。唔!他們大抵可算是「盲冲冲」一族。「盲」是代表不理後果,「冲冲」是怒氣或怨氣冲天。
社運朋友說骨幹極其重要,因為需要有人「帶頭」。沒有人身先士卒做榜樣,例如走進行車線,在巴士前坐下阻其前進,哪會有人「盲冲冲」的跟進來?兩者俱備,還要環境配合,大行動才能發生。
明白了!簡單一句,帶頭的就是「媒」,以身作則嘛。要集合1萬人「全民皆媒」的佔領大軍,難不難?朋友只是笑而不答。
朋友補充說,近期經過一輪警方的拘控行動後,更有被告被判入獄,忠心耿耿的支持者沒有那麼「盲」了。「在討論行動時,最常聽到的問題是問一旦被拉,是否保證安排為被捕者付錢聘請律師!」
法律保護重點之一?
這樣看來是否有法律保護將會是「佔領中環」參加者需要考慮的重點之一?以前有一段時間示威人士好像犯了法也必無法律後果,所以大家都不會擔憂這問題。時移世易後又不同了。
如果有1萬人同時集體犯法,警方是否有足夠人手把全部犯法者拘捕?這是疑問,更不用說法庭能否在短時間處理那麼多犯人?尤其是當每個人都不認罪,要求審訊的話。所以有人估計萬人同時佔領中環才能保障大家不被拘控。
這個假設我不懂答,唯有請教一些高級法律界人士。答案是當拘控1萬人不可能時,總可以拘捕及檢控其中的一部分人。法律是講證據的,要明確證明1萬人犯法沒可能時,但有確實證據指控其中一部分犯法者當然可以,也會做。
我猜要「拉」1萬人不可能時,只拘捕500,甚至1000名犯法者就變成可能了。1萬人犯法有500或1000人被捕,那是20或10取1。看你是否不幸吧?心想最可能被捕的會是「盲衝衝」的一群,「盲」不重複了,「衝衝」者,衝動和衝擊者是也。衝動者往往站得最前,衝擊者最容易被認出,所以會有人證物證。
這公道嗎?法律界人士說公道是法律只講證據,1萬人犯法,9000人沒有證據,怎也不可能也不會被控告。1000人有確實犯罪證據,所以會控告。那就是法律的公道了。
平常一件突發的大亂子,警方控制場面時,又要阻止游離分子加入,拉人又怕引起更大反應,已經疲於奔命了,蒐證不能完善不足為奇。這可能是拘而不控的主因。但處理事前張揚的集體犯法又不同了。假如攝錄機是蒐證工具,平日一組兩組人也算不錯了,但早有準備之下,佔領大軍人士面對300隊攝錄組又怎會出奇?
要為1000名被告提供法律保護會是哪樣的一回事?大狀上庭算他3天審訊另加兩天準備是一周,那是起碼。事務律師要多加一倍時間,保釋、提堂,林林總總的法律處理另加準備被告證人等,兩周時間少不了。全部義務,那要1000名大狀各奉獻一周,另加1000名事務律師每人報效半個月。那是2000人的義務律師團了。沒有那麼多人,只得每邊100名律師,那就要大狀每人奉獻近3個月沒收入的服務,而事務律師則要差不多半年了。
當然收費就不同,1000名被告打官司那可是大生意了,打個折扣也可以?不過,要人家先「借」個人給你犯險加犯法,更要花自己的積蓄,現金不夠說不定還要「二按」層樓來打官司,怎也說不通!可能你是第9個人,沒有被捕呢?這樣說,涼薄了些,怎能說出口?始終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假如提供法律保護在執行上行不通,那不提又如何?地產商買樓律師合約不是把魔鬼藏在合約細節,不利自己的更乾脆不提,不是也可過關?唉,社會運動,怎可放棄光明磊落?另一方法是兵行險着,擺明車馬,告訴大家冇律師,拉就告,告就認罪,入獄就坐。閣下入獄是你的光榮,我的驕傲!說不定激將法又便宜又work?!
佔領志願軍
另一要解決的執行問題是招募那1萬、5萬甚至10萬名忠心耿耿甘心做「媒」的佔領志願軍了。熱血學生從來不乏人。尤其近水樓台的大學法律系。不過十多年苦讀才有今天,一旦背上了犯罪紀錄是否會令自己連當律師門檻也進入不到?答案我不識,自己找吧。
另一重要招募場地肯定是有9萬會員的教協。教協主腦也公開表示原則上支持行動。大學教授身負犯罪紀錄會如何?大有可能被視為英雄,大學敢動才出奇。但中小學教師是否一樣,每年教師「續牌」會有何影響?我不清楚,不敢亂說。
為人師表願意為香港政改民主作犧牲,不用真灑熱血,又何妨?失去工作事小,不當老師,大把世界選擇。轉行地產或保險經紀,收入可能更好!對不起,兩者都有執照限制,有犯罪紀錄如何處理,我不知道!那當份看更保安員吧,得未?唔好意思,當保安員要申請「良民證」。不過香港這樣大,大家必能找份工作,養妻活兒,照常供樓生活下去。
說到執行的種種難題,是否找1萬人不易,莫說5萬10萬了。這我又未必同意。
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戴耀廷提出可大可小、後果可以非常嚴重的佔領中環提議,怎可能說說算了。個人肯定有心,力足夠與否不敢說了。但背後還有泛民各黨派、網民支持者及反共群眾支撐,更有愛殖民地者為其搖旗吶喊,奇蹟可會再現?
孔明借「騙」箭滿載而歸,有賴全程保密,突發攻擊令對方恐慌才措手不及。佔領中環反其道而行,借人又會如何結局?對主催者來說,萬人空巷不顧安危慷慨就義當然最好。只得小貓三四百願意加入,被迫退下來又如何?灰頭土臉自尊受損事小,不戰始終和局而已。最壞是人家火箭齊發,連人帶船全軍覆沒,那才是下下之局。慎記,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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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運動最重要還是達到目的。這不同打場波或參加馬拉松,贏輸冇所謂,只要有得玩就值得。不過需要「管理期望」(managing expectation)時,說贏輸不在考慮之內也有必要。其實任何大型社會運動都是勞民傷財,舉行前算清楚成功機會只是正常。
「佔領中環」是否會work?答案非常簡單,假如只得一百幾十人參加,甚至一千幾百,肯定唔work,甚至可說是慘敗,不搞也罷。有成萬人參加,也許會work。有5萬人加入,那會是「好work」。佔領人數有10萬人,那是極之「好work」。答完了。
孔明借箭
其實戴耀廷面對真正的問題不是work或不work,更不是理念或意識正確與否,而是如何才work?換句話說,那是要解決執行(execution)上的問題了。答這問題,那就不得不提孔明先生。
孔明借箭的故事不用多說,皆因軍中欠箭加上周瑜的造箭軍令,才有草船借箭一舉。當時假如曹營飛過來的是火箭,孔明就不會是足智多謀,而是癡人說夢,一敗塗地。說孔明借箭成功倒不如說他騙箭成功。佔領中環戴先生缺的是人,他要成功就要看他和支持者能否「借」到人了。
如何才能找到最少1萬人甘願加入這極有可能是違法,有機會被捕、判罪受罰甚至入獄的行動?這個問題我不懂,所以請教了些精於社運,也屬行動派的朋友。
他們解釋是一般有「行動」結果的社運需要有兩種不同的民眾,少數有安排的人及多數沒安排的。有「安排」的會是骨幹人士,人數可以不多但忠心耿耿,明知山有虎,但一聲令下,偏向虎山行。是否可稱他們為「盲忠忠」的一群?「盲」者,代表不理後果,「忠忠」代表忠心忠向組織理想!
沒有安排的都是「即興」群眾,看熱鬧也好,全程加入的也好,到了關鍵時刻,社運主事者希望他們會不顧一切,加入行動。唔!他們大抵可算是「盲冲冲」一族。「盲」是代表不理後果,「冲冲」是怒氣或怨氣冲天。
社運朋友說骨幹極其重要,因為需要有人「帶頭」。沒有人身先士卒做榜樣,例如走進行車線,在巴士前坐下阻其前進,哪會有人「盲冲冲」的跟進來?兩者俱備,還要環境配合,大行動才能發生。
明白了!簡單一句,帶頭的就是「媒」,以身作則嘛。要集合1萬人「全民皆媒」的佔領大軍,難不難?朋友只是笑而不答。
朋友補充說,近期經過一輪警方的拘控行動後,更有被告被判入獄,忠心耿耿的支持者沒有那麼「盲」了。「在討論行動時,最常聽到的問題是問一旦被拉,是否保證安排為被捕者付錢聘請律師!」
法律保護重點之一?
這樣看來是否有法律保護將會是「佔領中環」參加者需要考慮的重點之一?以前有一段時間示威人士好像犯了法也必無法律後果,所以大家都不會擔憂這問題。時移世易後又不同了。
如果有1萬人同時集體犯法,警方是否有足夠人手把全部犯法者拘捕?這是疑問,更不用說法庭能否在短時間處理那麼多犯人?尤其是當每個人都不認罪,要求審訊的話。所以有人估計萬人同時佔領中環才能保障大家不被拘控。
這個假設我不懂答,唯有請教一些高級法律界人士。答案是當拘控1萬人不可能時,總可以拘捕及檢控其中的一部分人。法律是講證據的,要明確證明1萬人犯法沒可能時,但有確實證據指控其中一部分犯法者當然可以,也會做。
我猜要「拉」1萬人不可能時,只拘捕500,甚至1000名犯法者就變成可能了。1萬人犯法有500或1000人被捕,那是20或10取1。看你是否不幸吧?心想最可能被捕的會是「盲衝衝」的一群,「盲」不重複了,「衝衝」者,衝動和衝擊者是也。衝動者往往站得最前,衝擊者最容易被認出,所以會有人證物證。
這公道嗎?法律界人士說公道是法律只講證據,1萬人犯法,9000人沒有證據,怎也不可能也不會被控告。1000人有確實犯罪證據,所以會控告。那就是法律的公道了。
平常一件突發的大亂子,警方控制場面時,又要阻止游離分子加入,拉人又怕引起更大反應,已經疲於奔命了,蒐證不能完善不足為奇。這可能是拘而不控的主因。但處理事前張揚的集體犯法又不同了。假如攝錄機是蒐證工具,平日一組兩組人也算不錯了,但早有準備之下,佔領大軍人士面對300隊攝錄組又怎會出奇?
要為1000名被告提供法律保護會是哪樣的一回事?大狀上庭算他3天審訊另加兩天準備是一周,那是起碼。事務律師要多加一倍時間,保釋、提堂,林林總總的法律處理另加準備被告證人等,兩周時間少不了。全部義務,那要1000名大狀各奉獻一周,另加1000名事務律師每人報效半個月。那是2000人的義務律師團了。沒有那麼多人,只得每邊100名律師,那就要大狀每人奉獻近3個月沒收入的服務,而事務律師則要差不多半年了。
當然收費就不同,1000名被告打官司那可是大生意了,打個折扣也可以?不過,要人家先「借」個人給你犯險加犯法,更要花自己的積蓄,現金不夠說不定還要「二按」層樓來打官司,怎也說不通!可能你是第9個人,沒有被捕呢?這樣說,涼薄了些,怎能說出口?始終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假如提供法律保護在執行上行不通,那不提又如何?地產商買樓律師合約不是把魔鬼藏在合約細節,不利自己的更乾脆不提,不是也可過關?唉,社會運動,怎可放棄光明磊落?另一方法是兵行險着,擺明車馬,告訴大家冇律師,拉就告,告就認罪,入獄就坐。閣下入獄是你的光榮,我的驕傲!說不定激將法又便宜又work?!
佔領志願軍
另一要解決的執行問題是招募那1萬、5萬甚至10萬名忠心耿耿甘心做「媒」的佔領志願軍了。熱血學生從來不乏人。尤其近水樓台的大學法律系。不過十多年苦讀才有今天,一旦背上了犯罪紀錄是否會令自己連當律師門檻也進入不到?答案我不識,自己找吧。
另一重要招募場地肯定是有9萬會員的教協。教協主腦也公開表示原則上支持行動。大學教授身負犯罪紀錄會如何?大有可能被視為英雄,大學敢動才出奇。但中小學教師是否一樣,每年教師「續牌」會有何影響?我不清楚,不敢亂說。
為人師表願意為香港政改民主作犧牲,不用真灑熱血,又何妨?失去工作事小,不當老師,大把世界選擇。轉行地產或保險經紀,收入可能更好!對不起,兩者都有執照限制,有犯罪紀錄如何處理,我不知道!那當份看更保安員吧,得未?唔好意思,當保安員要申請「良民證」。不過香港這樣大,大家必能找份工作,養妻活兒,照常供樓生活下去。
說到執行的種種難題,是否找1萬人不易,莫說5萬10萬了。這我又未必同意。
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戴耀廷提出可大可小、後果可以非常嚴重的佔領中環提議,怎可能說說算了。個人肯定有心,力足夠與否不敢說了。但背後還有泛民各黨派、網民支持者及反共群眾支撐,更有愛殖民地者為其搖旗吶喊,奇蹟可會再現?
孔明借「騙」箭滿載而歸,有賴全程保密,突發攻擊令對方恐慌才措手不及。佔領中環反其道而行,借人又會如何結局?對主催者來說,萬人空巷不顧安危慷慨就義當然最好。只得小貓三四百願意加入,被迫退下來又如何?灰頭土臉自尊受損事小,不戰始終和局而已。最壞是人家火箭齊發,連人帶船全軍覆沒,那才是下下之局。慎記,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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