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華仁書院校長被指控誹謗前教師案件昨續審。校長譚兆炳作供時透露,爆出誹謗風波的原因是源於自己「英文好差」。他稱於2004年一校董會會議上,原想說原訴人被投訴一事「屬實(real)」,說成是投訴「成立(valid)」,令該教師感到遭誹謗而興訟。
曾在港華當英文教師的原訴人蕭漢寶昨續到庭應訊。根據2004年9月一個校董會閉門會議的錄音謄本指出,與會成員談論有關原告被家長投訴的事件時,問及「Is the complaint valid(投訴是否成立)?」,被告譚兆炳當時回應「valid(成立)」,蕭因此感到遭誣衊。
想說real講成valid
港大教育碩士畢業的譚昨表示,其實當時本想回答「real(即投訴屬真有其事)」,但因英文程度差,以為兩字是同一意思,故表達錯誤。他提及會考時英文科不及格等,惟法官黃慶春指譚平日「以英文教學、溝通、出信畀家長」,認為他只是謙虛。
原訴一方指出,譚在會上指有家長投訴,指原訴人數個月沒有向學生「畀功課、改功課」。譚去年提交的證人供辭上,聲稱沒有說過以上的話。原訴一方出示會議錄音謄本後,譚又改稱因2006年至今,7年來校務繁忙,至近日方閱讀了小部分謄本,故忘記當日有說過這番話。但此番言論又遭法官「訓話」指「上庭同考試一樣,唔溫書一定會輸」,着他應做好準備。
官着上庭要「溫書」
譚又憶述於2004年5月,教育局一名陳姓秘書來電,指有家長投訴蕭,但年多後局方突指沒有家長投訴蕭的紀錄。局方人員後來前往華仁查詢,譚指當時向陳展示學校日誌,以證明局方確曾致電予他投訴。惟法官斥責,教育局對於家長正式投訴,竟沒有紀錄,更要譚將校方日誌此等學校私隱讓對方看,感到「好奇怪」,「有無可能那麼馬虎?」,並表示要考慮事件是否可信。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J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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