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南丫海難調查委員會經過50天研訊,昨日最後一天,由律政司、造船廠的代表律師繼續結案陳辭。委員會質疑海事處有法不依,無嚴格執行2008年實施的一人一救生衣新例,律政司代表莫樹聯承認,當年因金融海嘯,回應業界要求才寬鬆執法,回想這做法是不恰當。
委員會質疑自行決定不執法
委員會主席倫明高昨質疑,政府自2008年起實施新例,規定船舶要有百分百的成人救生衣、及客量5%的小童救生衣,但海事處如此大的部門,卻漠視立法會通過立法,自行決定不執法,亦無紀錄或向外界公布,做法不當。
莫樹聯承認海事處人員有不足,但解釋立例後即爆發金融海嘯,處方是回應航運業界要求,才寬鬆執法。不過,他指南丫四號的乘客難以替小童穿上救生衣,是因救生衣的繩帶被綁在一起及時間不足,與尺碼無關;並建議規定船公司,應有一份註冊船員紀錄,避免再有機構以其他職員濫竽充數。
防濫竽充數 倡設註冊船員紀錄
雖然早前港燈表明無購入小童救生衣,海事處人員卻指檢驗「南丫四號」時有相關紀錄。莫認為,驗船人員無動機作假口供,偽造救生衣紀錄亦無助其升職或任何利益。另外,驗船證書格式曾改動,驗船人員只須在表格上打「星」,代替標示實際救生員數目。
委員會律師石永泰亦稱,若考慮信納港燈的說法,可能引發對海事處人員嚴重行為失當的指控,這必須有強力證據才可判斷。但即使不接納海事處人員的供辭,也不一定代表他們偽造證供。
南丫無水密門 船廠:不關上亦無用
另外,建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代表律師表示,當年建船原意並無水密門,往後16年來也無人質疑,在事故後才批評船廠並不公道,即使安裝水密門,船員都可能忘記關閉,事故時也無法發揮作用。
海難研訊由去年12月12日至今,歷時50天,傳召了約110名證人。主席倫明高昨宣布研訊結束,並會開始撰寫研訊報告,預計下月22日前呈交特首。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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