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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子女管零用 建正確理財觀(9-13歲)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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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13日 06:35
2013年03月1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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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0歲兒子念小四,一直沒給他零用錢,因為往返學校乘校車,學校也沒有小食部,他需要買什麽都會先通知我們,然後我們給他錢轉交學校。但最近兒子開始向我要零用錢,問我可否給他做家務賺零用?我們問他要買什麽,他又說不出。另一方面,我不想他做家務也要跟我們算錢,亦不想他有錢便亂花,如何教孩子做好零用錢管理?


許多爸媽認為小孩不需要跟錢打交道,也擔心他亂花錢,就盡量延遲至他有需要用錢時才去教導孩子,孩子的日常需求,就由爸媽決定買不買,但這樣一來,孩子完全沒花錢、儲蓄的經驗,對金錢價值沒概念,更不會明白理財的重要,反正無論如何有爸媽做後盾。加上,不少爸媽總是盡力給孩子最好的,孩子的觀念就是追求最好。很多孩子受了很好的教育,但理財卻一塌糊塗。


按年紀消費需要設規範

教孩子理財,首先要教他有正確的價值觀。


爸媽給他零用錢,需要設下規範,例如每星期發放一次,而不是用完才給,或他用不完就省掉一次。零用錢數額要根據孩子的年齡、消費需要、分配零用錢的能力來決定,例如小四孩子需花錢的地方,可能是在文具、兒童書報、周末小零食、參加同學生日會的小禮物或自己想要的組合玩具等,最好也包括長遠公益事項,如慈善捐助等,以培養孩子關懷他人的品德、減少自私自利思維。在爸媽指定範疇內,給予孩子足夠基本需要的零用錢,讓他可以自主規劃,同時學習自制地花錢以確保不超支、失預算,孩子才可以在現實中學習到理財的道理。


與子女訂短中長期計劃

爸媽可以跟孩子一起商討零用錢金額、預算的支配方法,例如文具用完或不見了,就得立刻補充;訂閱書報,在月底付錢,分四星期儲備,又要撥備一部分作儲備;還有購置想要的東西,弄清楚價格後,慢慢儲蓄。這樣已包含了短中長期的目標理財計劃,達到共識後,可訂下協議書,由爸媽扮演監督角色,交給孩子管理和執行理財的任務。一旦孩子管理不善,錢不夠用,例如孩子滿以為不用購置文具,便提前把錢花在零食上,轉眼卻失去了筆袋,要挪取其他項目墊付,可能令他要買玩具的計劃推遲,爸媽應該讓孩子承擔後果,切勿另外補發。這些經驗令孩子認清目標理財和需要自律的重要。


分清「需要」與「想要」

孩子理財的另一目標,是要認識「需要」和「想要」的原則,例如買筆,他要一支實用的黑色筆,還是印上心愛卡通人物、價錢卻貴一倍的筆呢?「需要」的定義是解決目下必須具備的東西,「想要」的則是中長期目標,可先按計劃儲蓄,留待以後才花費。孩子分辨清楚,才能努力執行「先分配,後花費」的守則。


資料提供﹕明愛男士成長中心督導主任黎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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