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造成9死34傷的旺角花園街四級大火死因研訊昨續。消防處署理助理處長供稱,經過1年多調查,認為大火可能由排檔電力故障引起,但由於警方至今未排除刑事起因,故斷定起火原因「不明」,卻被裁判官陳碧橋怒轟處方「浪費紙張、浪費時間」。裁判官又批評處方將救援延遲的責任推卸給市民,直指調查報告是「斷估」。
消防處:現不便評論
消防處昨回應說,由於死因庭聆訊進行中,現階段不便評論。負責帶領大火調查小組的消防處署理助理處長李亮明,昨在庭上解釋120頁的調查報告。他指出,小組在大火發生當天已展開調查工作,經過深入蒐證後,排除明火、棄置煙頭、自然燃燒物料等原因,將起因縮窄至268號排檔頂部電箱內發生的電力故障。雖然處方沒有找到任何縱火的證據,但警方至今仍未完成刑事調查,故將起火原因列為不明。
報告稱須待警完成刑事調查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聽罷隨即批評李亮明浪費法庭時間,「你哋成隊人,查咗1年零3個月(事發至今),得一個字unknown(不明),咁你上嚟做咩?」陳官又指消防處有責任調查任何起火原因,與事件是否涉及刑事無關,直指消防處將責任「賴落警方度」,反問李,「咁警方有冇話要等埋死因庭(才有結論)?」
李續指出,處方根據部分證人供辭,斷定起火時間為當日清晨4時半,惟消防控制中心在4時40分才接獲第一個報案電話,故首批消防員到場時火勢已非常猛烈。陳官聽罷又斥責,「又係市民責任?乜報火(警)時間都有規定㗎?」直指調查報告是「斷估」,「咁未有火災報定(警)仲好啦」。李回應指報告只是列出所有傷亡的可能。
消防:起火10分鐘才接報案
陳官又指出,根據早前證供,消防員當天並沒主動到單位內搜救,而是「聽到邊度有人」或收到求救電話才前往營救,「咁如果無朋友鄰居,就無人去救佢哋?」李亮明未有正面回應,只稱處方當天在收到求救電話後,會按緩急輕重派員前往拯救。
李亦指出,9名死者所居住的192至194號唐樓,原本設有多項防火設備,例如單位大門本應是自動關閉、有半小時抗火功能的木門,不少單位卻以鐵閘代替,亦有店舖在閣樓鑿開側門通往前梯。另外,大廈內的多個劏房單位設計,令近半居民無法直接使用後樓梯逃生,影響了大廈本來的防火設計功能。
根據調查報告統計,大火當日共有23個排檔及7間地下商舖受波及,當中265號排檔及火源所在的268號排檔燒毁情况最嚴重。附近樓宇則有逾300名居民受影響,當局當日共動用300名消防員及81輛消防車等到場拯救。報告亦指有不少東主將排檔頂部延伸至花園街馬路中央,令消防車駕駛通道縮窄至3.7米。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1155-11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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