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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股壇長毛」David Webb上周發表一文,評論坊間時有提及的股息稅問題。事緣3月1日在香港電台的一個節目中,一位聽眾認為現在不少人開設公司並向自己派發股息,以此避稅。出席節目的財政司長曾俊華對該聽眾言論表示知悉。
普通市民驟耳聽來可能覺得言之成理。但曾司長沒有對上述訛誤立即予以解釋,只會加深一般人對香港稅制的誤解。香港目前的薪俸稅的標準稅率為15%,而利得稅率則為16.5%。由於薪俸稅取累進稅率和標準稅率兩者稅額之低者,以下例子採用標準稅率15%。
以股息「避稅」 實際可能多交稅
假設陳大文全資擁有兩間相同的私人公司,稅前利潤同為100萬元。公司A把全數收入以獎金或顧問費形式「出糧」給陳大文;公司B則以股息支付。前者的獎金收入將需繳納薪俸稅15萬元(100萬乘15%),陳大文淨袋85萬。而後者的股息則是公司除稅16.5萬(100萬乘16.5%)後的餘額,即是83.5萬。換言之,若陳大文選擇以股息方法來「避稅」,他實際上還多交稅1.5萬。
股息是除稅後收益
其實以上情况在商界非常普遍,就像我們過往參與的一些私人項目公司,都會詢問股東選取顧問費還是股息。因為薪俸稅稅率較低,通常顧問費形式較受歡迎。當然,如果本身有正職合約在身,儘管利得稅稅率較高,股息還是比較方便之選。
香港的簡單稅制舉世聞名,吸引外商投資不可或缺。近期有政黨再次提倡設立大額股息稅以拓展稅基,理由是股息並不計入應評稅入息或利潤,令收取股息的富有人士處於稅網之外。撇開大額的問題,先論股息稅。
正如上述陳氏企業的例子說明,股息是公司利潤除稅後的餘款,再次徵收稅項,其實是雙重徵稅。這對營商者是否公平,值得商榷。
股息稅除了影響營商者外,買賣股票的普羅散戶亦同受影響。假設有位已退休的張伯,持有10手恒生銀行(0011),2012財年全年每股股息合共5.3元,股息收益率約4.2%。張伯全年共收息5300元。假若股息稅為15%,張伯實收僅為4505元,股息收益率跌至3.5%。張伯少收795元,飲少很多餐茶。
參考去年年底美國財政懸崖臨近,企業預期資本增值稅、股息稅等稅項大幅增加在即,紛紛在加稅前加派股息。假若股息稅在港實施,上市公司改變派息政策在所難免。
有幾種影響,其一,是若果上市公司減少或選擇不派息,股息率的參考價值大減,日後投資者需要尋找其他指標。
其二,一旦上市公司為彌補稅項而增加派息以吸引投資者,公司可用以投資發展的資金便減少,長遠可能影響競爭力。
其三,若上市公司以回購(Buyback)提振股價,同上,長遠投資的可用現金少了。短期炒賣或有好處,對長線投資者卻可能不利。
如果股息稅只適用於某股息收入以上的人士,例如30萬以上,以平均股息率3%計,即持貨1000萬元;這又會否更能達到提倡者的原意?
徵股息稅 影響小股民
從財技操作的角度來看,持股過半的大股東有較大誘因派息,散戶股東也能從中獲利。一但開徵股息稅,大股東覺得支付天價獎金給自己更划算,小股民卻只能旁觀陪坐,屆時將恐怕是「蜑家雞見水」。
再看遠一點,證券投資可算是普羅大眾分享資本主義成果的典範。股息加複利效果是過往不少人由平民致富的途徑。開徵股息稅,法例修訂預期繁複,未見其利,先見其害。有關官員誠宜審慎考慮。
莫冠業
GNEC投資管理
info@gnec.net
普通市民驟耳聽來可能覺得言之成理。但曾司長沒有對上述訛誤立即予以解釋,只會加深一般人對香港稅制的誤解。香港目前的薪俸稅的標準稅率為15%,而利得稅率則為16.5%。由於薪俸稅取累進稅率和標準稅率兩者稅額之低者,以下例子採用標準稅率15%。
以股息「避稅」 實際可能多交稅
假設陳大文全資擁有兩間相同的私人公司,稅前利潤同為100萬元。公司A把全數收入以獎金或顧問費形式「出糧」給陳大文;公司B則以股息支付。前者的獎金收入將需繳納薪俸稅15萬元(100萬乘15%),陳大文淨袋85萬。而後者的股息則是公司除稅16.5萬(100萬乘16.5%)後的餘額,即是83.5萬。換言之,若陳大文選擇以股息方法來「避稅」,他實際上還多交稅1.5萬。
股息是除稅後收益
其實以上情况在商界非常普遍,就像我們過往參與的一些私人項目公司,都會詢問股東選取顧問費還是股息。因為薪俸稅稅率較低,通常顧問費形式較受歡迎。當然,如果本身有正職合約在身,儘管利得稅稅率較高,股息還是比較方便之選。
香港的簡單稅制舉世聞名,吸引外商投資不可或缺。近期有政黨再次提倡設立大額股息稅以拓展稅基,理由是股息並不計入應評稅入息或利潤,令收取股息的富有人士處於稅網之外。撇開大額的問題,先論股息稅。
正如上述陳氏企業的例子說明,股息是公司利潤除稅後的餘款,再次徵收稅項,其實是雙重徵稅。這對營商者是否公平,值得商榷。
股息稅除了影響營商者外,買賣股票的普羅散戶亦同受影響。假設有位已退休的張伯,持有10手恒生銀行(0011),2012財年全年每股股息合共5.3元,股息收益率約4.2%。張伯全年共收息5300元。假若股息稅為15%,張伯實收僅為4505元,股息收益率跌至3.5%。張伯少收795元,飲少很多餐茶。
參考去年年底美國財政懸崖臨近,企業預期資本增值稅、股息稅等稅項大幅增加在即,紛紛在加稅前加派股息。假若股息稅在港實施,上市公司改變派息政策在所難免。
有幾種影響,其一,是若果上市公司減少或選擇不派息,股息率的參考價值大減,日後投資者需要尋找其他指標。
其二,一旦上市公司為彌補稅項而增加派息以吸引投資者,公司可用以投資發展的資金便減少,長遠可能影響競爭力。
其三,若上市公司以回購(Buyback)提振股價,同上,長遠投資的可用現金少了。短期炒賣或有好處,對長線投資者卻可能不利。
如果股息稅只適用於某股息收入以上的人士,例如30萬以上,以平均股息率3%計,即持貨1000萬元;這又會否更能達到提倡者的原意?
徵股息稅 影響小股民
從財技操作的角度來看,持股過半的大股東有較大誘因派息,散戶股東也能從中獲利。一但開徵股息稅,大股東覺得支付天價獎金給自己更划算,小股民卻只能旁觀陪坐,屆時將恐怕是「蜑家雞見水」。
再看遠一點,證券投資可算是普羅大眾分享資本主義成果的典範。股息加複利效果是過往不少人由平民致富的途徑。開徵股息稅,法例修訂預期繁複,未見其利,先見其害。有關官員誠宜審慎考慮。
莫冠業
GNEC投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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