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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基金提上訴 指遺囑沒訂明只行善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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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10日 06:35
2013年03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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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830億元的遺產爭奪戰再掀波瀾。高院早前裁定華懋慈善基金只屬遺產「信託人」,而非「受益人」,意味基金將失去遺產的絕對控制權。代表慈善基金的律師何立基昨向本報證實,基金前日已正式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


據了解,基金其中一個上訴理據是針對高院原訟庭法官潘兆初早前裁定,龔如心的遺囑內容足以構成慈善信託。


指內容未足構成慈善信託

基金一方認為,遺囑並沒訂明遺產只用作行善,相反遺囑要求把遺產作一些「非慈善」用途,如照顧黃德輝的家人,反映基金並非單純的慈善信託人。律政司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的有關司法程序尚未完結,不便回應。


上月裁決 基金失話事權

終審法院前年10月裁定陳振聰在爭產案中終極敗訴。根據龔如心2002 年的遺囑,所有遺產將交予華懋慈善基金。惟律政司後來以基金守護者的身分入稟法院,要求法庭判斷基金究竟屬於遺產唯一「受益人」還是「信託人」。


高院上月裁定,華懋慈善基金只屬遺產「慈善信託人」。換言之,基金須根據遺囑指引達到慈善目的,更要受到監管機構和法庭的雙重監管,不能隨意動用有遺產。


【案件編號:HCMP8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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