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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赴北京探訪被軟禁的劉霞的保釣行動成員楊匡,前晚10時許被公安帶走後,至昨晚截稿前已超過24小時音信全無。內地維權人士胡佳前晚公開楊匡被扣的短片,他指楊匡被帶上一輛編號「2813」警車,質疑香港政府既已知悉警車編號,應可即找警方跟進,不滿事件仍未解決。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及程翔稱,根據刑法,內地執法部門應在拘留嫌疑人24小時內通知家屬,楊匡「被失蹤」,執法部門屬違反《刑事訴訟法》。
內地刑法:拘留24小時內通知家屬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全日接受本報多次查詢,但由早到晚都只表示入境處十分關注楊匡被人毆打和帶走的報道,正透過特區政府駐京辦了解事件。特區駐京辦發言人稱,正積極從不同管道向內地機關了解事件,又說非常明白媒體對事件的關注,會繼續密切留事態發展及積極跟進。港區人大代表昨早舉行小組討論會,人代曾就香港記者被打事件發言,但人代馬逢國表示,列席的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飛並無回應。
警車編號「2813」 料國保總隊出手
胡佳前晚在twitter率先披露楊匡被扣的消息,及後在YouTube上載短片,片段顯示楊匡前晚在北京豐台區街頭等車時,突被數輛疑是公安局國保便衣人員的汽車截停,楊其後被帶上一輛編號「2813」警車。胡佳稱,楊在過程中遭便衣人員毆打,事後當區岳各莊派出所聲稱沒有接收楊匡,他估計今次是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出手」。
胡佳昨晚在楊匡失蹤24小時後,在twitter批評特區政府未能解決事件,反應令人遺憾。他並披露更多楊匡被抓細節,稱楊大前日在劉霞家小區正門被扣脫險後,信心很足,沒特別小心有人跟蹤,手機一直開着,國保可輕易全程定位監聽,全不知身處險境。當楊匡在馬路等車時,有數輛車停在他周邊和馬路對面,約20名國保在南北西三個方向包圍他,一人迅速抓他的手,一人抓胳膊,一人抓後領將他放倒。胡佳說,楊匡被制服後,警車才出現,由制服人員帶走。
胡佳:楊或被遞解出境
楊匡的手機一直無法打通,胡佳稱,有派出所人員向他們暗示,處理楊匡的手法會與其他內地訪民一樣,他估計楊會被遞解出境。
楊匡在香港的友人非常緊張,在楊的facebook發表聲明,要求港府嚴肅跟進楊匡「被失蹤」,又批評港府不應以未接獲當事人親身求助來判斷他是否需要協助。保釣行動委員會副主席陳裕南估計,楊仍被公安扣留。
根據《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必須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者家屬,並在24小時內訊問,決定逮捕還是釋放。不過,去年刑法修訂,加上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或恐怖活動,而通知家屬可能妨礙偵查時,可以不遵守24小時內通知家屬的法規,該修訂被批評為「被失蹤」提供法律理據。
劉銳紹:除非是想辦法找罪名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說,以目前情况看,楊匡沒有明顯違法行為,更沒有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當局應在24小時內釋放他,不應無理拘留,「除非是想辦法找罪名,砌生豬肉」。他批評中央新班子上場後,依舊政治上收緊,執法人員處理異見人士的手法亦違法。
他說,特區政府由入境處和駐京辦跟進的做法,並非最有效,「入境處和駐京辦連司級單位都不是,今次下命令可能是部級單位,怎會將你放在眼內?」,程翔亦批評公安違反《刑事訴訟法》。全國政協委員、民建聯主席譚耀宗稱,若楊匡違反當地法例,公安有機會帶走他,特別現在是敏感日子。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內地刑法:拘留24小時內通知家屬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全日接受本報多次查詢,但由早到晚都只表示入境處十分關注楊匡被人毆打和帶走的報道,正透過特區政府駐京辦了解事件。特區駐京辦發言人稱,正積極從不同管道向內地機關了解事件,又說非常明白媒體對事件的關注,會繼續密切留事態發展及積極跟進。港區人大代表昨早舉行小組討論會,人代曾就香港記者被打事件發言,但人代馬逢國表示,列席的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飛並無回應。
警車編號「2813」 料國保總隊出手
胡佳前晚在twitter率先披露楊匡被扣的消息,及後在YouTube上載短片,片段顯示楊匡前晚在北京豐台區街頭等車時,突被數輛疑是公安局國保便衣人員的汽車截停,楊其後被帶上一輛編號「2813」警車。胡佳稱,楊在過程中遭便衣人員毆打,事後當區岳各莊派出所聲稱沒有接收楊匡,他估計今次是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出手」。
胡佳昨晚在楊匡失蹤24小時後,在twitter批評特區政府未能解決事件,反應令人遺憾。他並披露更多楊匡被抓細節,稱楊大前日在劉霞家小區正門被扣脫險後,信心很足,沒特別小心有人跟蹤,手機一直開着,國保可輕易全程定位監聽,全不知身處險境。當楊匡在馬路等車時,有數輛車停在他周邊和馬路對面,約20名國保在南北西三個方向包圍他,一人迅速抓他的手,一人抓胳膊,一人抓後領將他放倒。胡佳說,楊匡被制服後,警車才出現,由制服人員帶走。
胡佳:楊或被遞解出境
楊匡的手機一直無法打通,胡佳稱,有派出所人員向他們暗示,處理楊匡的手法會與其他內地訪民一樣,他估計楊會被遞解出境。
楊匡在香港的友人非常緊張,在楊的facebook發表聲明,要求港府嚴肅跟進楊匡「被失蹤」,又批評港府不應以未接獲當事人親身求助來判斷他是否需要協助。保釣行動委員會副主席陳裕南估計,楊仍被公安扣留。
根據《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必須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者家屬,並在24小時內訊問,決定逮捕還是釋放。不過,去年刑法修訂,加上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或恐怖活動,而通知家屬可能妨礙偵查時,可以不遵守24小時內通知家屬的法規,該修訂被批評為「被失蹤」提供法律理據。
劉銳紹:除非是想辦法找罪名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說,以目前情况看,楊匡沒有明顯違法行為,更沒有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當局應在24小時內釋放他,不應無理拘留,「除非是想辦法找罪名,砌生豬肉」。他批評中央新班子上場後,依舊政治上收緊,執法人員處理異見人士的手法亦違法。
他說,特區政府由入境處和駐京辦跟進的做法,並非最有效,「入境處和駐京辦連司級單位都不是,今次下命令可能是部級單位,怎會將你放在眼內?」,程翔亦批評公安違反《刑事訴訟法》。全國政協委員、民建聯主席譚耀宗稱,若楊匡違反當地法例,公安有機會帶走他,特別現在是敏感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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