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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好友如廁「減壓」 男教師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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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09日 06:35
2013年03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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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教師與男教師由同事變成好友,詎料被對方視她為「減壓」對象。男教師在廁所放置車匙形偷拍器,五度拍攝女教師的如廁春光,昨承認5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聲稱因生活及工作壓力逼人,被官反問:「佢(事主)識你15年,當你好朋友,點解咁做?」


已婚被告余德明(45歲)承認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5月7日,五度不誠實使用電腦。他在事發中學任教17年,與事主相識15年。


官:要睇裸照周街有得買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遭妻子催逼買樓,學校課程又面臨取消,深深受壓而犯案。裁判官謝沈智慧斥被告若「唔識抒發壓力要睇裸照,周街有得買,但要喺校內廁所調校角度、試位,而且針對一個人,佢係15年同事,同你太太有正常社交」。謝官指被告有計劃犯案,把被告還押並索閱背景報告等,本月22日判刑。


被告在校內教師廁所,把車匙形偷拍器黏附於唯一廁格的牆壁,拍攝事主如廁。去年6月8日下午,事主上廁時發現牆腳黏有車匙,遂通知校長,不久被告向二人表示是車匙並取去。被告稍後被查問,並拿出另一物品企圖瞞騙,但事主表示較廁格發現的「車匙」輕,被告承認「車匙」黏附偷拍器。校方翌日報警,在被告家中電腦找出5張拍攝私處和陰毛照片,被告承認偷拍事主。


【案件編號:ESCC24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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