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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品牌偵查隊蒐侵權貨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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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09日 06:35
2013年03月0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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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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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熟悉品牌處理侵權行為的律師指出,不少國際品牌均會自設或聘請調查隊,四出搜尋侵權貨品,交予品牌企業裁決是否侵權;另亦有品牌會「外判」蒐羅侵權工作予偵探社及律師樓,收回的侵權賠償由外判公司自行攤分。


自設或外判偵查 分析控告機率

熟悉《商標條例》的律師陳曉峰表示,品牌企業多設調查隊,由人員蒐羅侵權證據,如購買或拍照,再由律師為企業分析能成功控告侵權的機會、賠償金額等。不過大部分情况下,企業只會向侵權者發律師信警告,侵權者亦願賠償了事。若上庭,法官則會考慮被侵權一方損失,例如會否有客人誤會髮型屋獲LV支持,從而獲利。


陳曉峰指出,品牌一般會聘人查探坊間有否侵權行為,但多向廠家入手,認為今次LV頻向小商戶出手是「很不正常做法」,「摸不着頭腦」。他又指出,商標註冊設45個類別,如機器、車輛、今次涉事的布及袋類等,註冊時要列明,香港容許品牌「生人霸死地」,未生產相關產品前已可註冊,以免被搶先使用,美國則不容許。


何俊仁指部分外判公司分賠償

本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據他所知有品牌會外判蒐羅侵權者的工作,賠償金由外判公司攤分,外判公司為了利潤,出現「海鮮價」的情况很正常,亦有可能因此出現發警告的誘因。


他指出,品牌公司大多怕被糾纏和麻煩,若被指侵權者堅持自己沒侵權,甚至找律師協助,對方大多會放棄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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