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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伯呼寃:為屋宇署頂罪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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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07日 06:35
2013年03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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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近八旬的工程承辦商朱偉榮(朱伯)是馬頭圍塌樓4死慘劇的唯一被告。他昨聞判罰款1萬元鬆了一口氣,但仍堅持「無辜」,且認為自己是為屋宇署頂罪,大呼「不公平」。惟在意外中不幸失去20歲兒子童慶濤的童媽媽李珍華難掩哀傷,邊哭邊批評法庭「判得太輕」,「4條人命無了,就只這樣判」。


死者家屬:每條人命不足3000元

區議員任國棟引述死者家屬蔡太指判刑過輕,按罰款,每條人命不到3000元,「低下階層條命係好賤,跌兩支煙(亂拋垃圾)都已經過咗條數」,但家屬亦認同屋宇署責任更大。童媽媽表示,日後會循民事索償追究責任。


連月來與妻子並肩作戰的朱伯,昨獲兩名市民及一名街坊到庭聲援,甫出庭便跟3人揮手打招呼。與朱伯朱太相識10多年的街坊許女士說,早前在報章上見到朱伯的照片才知悉他捲入本案。她說﹕「朱伯做好多好事,我以前託他維修,他知我無錢,收得很平。」化名阿雨的六旬退休夜校男教師指出,本案疑點重重,朱伯根本不應被定罪。


朱伯:塌樓前截行人減傷亡

朱伯聞判後再度否認罪責,「我根本無鑿過柱……(現場)連大槌都無,警察啲相可以做證」,直言自己是屋宇署的代罪羔羊,但未決定會否上訴。他說,塌樓前曾三度警告業主,並要求屋宇署人員到場視察,屋宇署卻把危樓置諸不理。他認為,若屋宇署及早宣布45J為危樓,便不會死人。


問到會否愧對死者家屬,朱伯無奈說﹕「我都唔想㗎,無話對唔對得住。」他說,當日塌樓前10分鐘看見大樓搖晃,他立即叫太太、兒子及伙計截住行人,「成條街無晒人先塌樓,如果唔係塌落嚟砸到一架巴士都唔知點計數」。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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