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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南丫海難調查委員會昨日繼續研訊,英國海事專家Captain Pryke在庭上透露,根據海事處資料,過去5年本港發生66宗海上事故,包括4宗涉及高速船的檢控個案,但只罰款1000至1.5萬元,建議處方加強罰則如吊銷船隻牌照,又認為調查意外部門應獨立於政府架構。另一澳洲驗船專家Neville Armstrong指出,海事處應安排同一人審批圖則及驗船,以免擅自改裝。
過去意外多只罰款
海事處發言人表示,上述4宗事故發生於2009至2012年,但截稿前未能提供傷亡人數。發言人續說,海事處特設一個毋須執行日常公務的單位,專門負責調查海上事故,並撰寫報告,經審核後上載該處網站予公眾參閱。
委員會昨再度傳召兩名專家證人,就證供發表海事安全、造船結構等意見報告。專家Captain Pryke建議,海事意外的調查部門應獨立於政府架構,若船違規亦不應只罰船長,有需要時應暫時吊銷船隻牌照,直至船公司有所改善。
倡審圖驗船交同一人
至於驗船方面,專家Neville Armstrong重申若「南丫四號」按原有圖則安裝水密門,船不會太快下沉,又舉例當年鐵達尼號的破損穩定性充足,卻無恰當水密分艙,入水後同樣下沉。他認為,海事處每個驗船程序由不同部門、人員負責,令溝通混亂,建議由同一人審批圖則及驗船,以免有任何改裝不符圖則。
他續指出,本港雖然規定船的小童救生衣量須達到可載人數的5%,但《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訂明是10%;又指事發後曾上船視察,發現座椅下的救生衣藏在膠袋內,難以取出,救生衣的繫帶亦綁在一起,危急時難以使用。
過去意外多只罰款
海事處發言人表示,上述4宗事故發生於2009至2012年,但截稿前未能提供傷亡人數。發言人續說,海事處特設一個毋須執行日常公務的單位,專門負責調查海上事故,並撰寫報告,經審核後上載該處網站予公眾參閱。
委員會昨再度傳召兩名專家證人,就證供發表海事安全、造船結構等意見報告。專家Captain Pryke建議,海事意外的調查部門應獨立於政府架構,若船違規亦不應只罰船長,有需要時應暫時吊銷船隻牌照,直至船公司有所改善。
倡審圖驗船交同一人
至於驗船方面,專家Neville Armstrong重申若「南丫四號」按原有圖則安裝水密門,船不會太快下沉,又舉例當年鐵達尼號的破損穩定性充足,卻無恰當水密分艙,入水後同樣下沉。他認為,海事處每個驗船程序由不同部門、人員負責,令溝通混亂,建議由同一人審批圖則及驗船,以免有任何改裝不符圖則。
他續指出,本港雖然規定船的小童救生衣量須達到可載人數的5%,但《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訂明是10%;又指事發後曾上船視察,發現座椅下的救生衣藏在膠袋內,難以取出,救生衣的繫帶亦綁在一起,危急時難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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