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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研引開放式基金 增金融業深度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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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05日 06:35
2013年03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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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讀者陳先生問:財政預算案研究容許開放式基金來港註冊,何謂開放式基金?

AMTD鄧聲興答:

開放式基金並非指開放基金市場,而是一種在90年代開始興起的另類基金形式。


現時香港註冊的基金只能採取單位信託形式(Unit Trust),信託基金亦一直是全球基金最普遍的操作形式,直至90年代初,英國業界提出引入開放式投資公司(Open-ended investment companies, OEIC),作為成立基金的另類形式。英國在倡議引入開放式基金,前提是必須修例,容許基金經理在引入新資金或股東退資時,可以頻繁地發行新股及註銷舊股。首家商業開放式基金由對冲基金Threadneedle Asset Management於1997年推出,現時開放式基金在歐洲較為普及。


開放式基金發行股份 非基金單位

投資者投資OEIC基金及單位信託基金,都可以在自由市場買賣,基金資產及規模都會隨投資者買賣而改變。OEIC及單位信託基金的分別,在於OEIC基金以公司形式成立,發行的是「股份」而非「基金單位」;在定價上,OEIC基金只有一個定價與基金價值掛鈎,單位信託基金則存在買賣差價。兩者亦有託管人及保管人,作為獨立監控。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合適的監管框架及低稅環境吸引不同種類金融機構來港設立分公司,現時本港的基金管理總資產值超過9萬億元,是亞洲地區第二名,現時市面上OEIC基金的註冊地一般為愛爾蘭及盧森堡,若未來容許基金以公司形式註冊,相信有助吸納更多基金來港發展並增加本港資產管理市場的深度。


(筆者為證監會持牌人士,未持有上述股份)

鄧聲興博士

AMTD證券及財富管理業務部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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