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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中指被踢看不清 官﹕手痛怎阻視力長青網文章

201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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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4月21日 06:35
2015年04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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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地盤工被指去年凌晨於旺角佔領區附近越過封鎖線,並出腳踢中警長的左手中指,他昨否認襲警罪受審。警長作供期間,被辯方多番質疑其說法與較早前的書面口供不符,警長承認有關口供「無仔細咁寫」。控方於審訊期間突然向法庭表示,發現一段或對辯方有利的片段,須向律政司高層索取指示,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今日處理。


被告周重其(37歲)獲准保釋候訊,宵禁令則獲撤銷。警長黃子誠昨供稱,去年10月5日約凌晨3時,他在旺角佔領區執勤期間,於山東街華美大廈目睹同僚被石頭扔中額頭,遂協助護送同僚到新填地街的永昌大廈等候治理,並封鎖永昌大廈對出行人路。不久被告闖入封鎖線並拒絕離開,更用左腳踢向黃,黃當時把左手放在腰間,結果中指遭被告踢到。黃稱被告穿鑲有鋼片的安全鞋,裁判官質疑黃何以知道該鞋有鋼片,他隨即改口說不清楚。


黃續稱被告施襲後逃入永昌大廈,但他因「手指痛」,看不到大廈內的情况,裁判官陳炳宙質疑:「手痛點影響視力呀?」黃回應說他當時顧着檢查手指。被告後來自行步出大廈,即被眾警制服及拘捕,黃送院檢查後,證實左手中指輕微擦傷及腫脹。


證供被指矛盾 警:口供無仔細寫

辯方質疑黃的證供前後矛盾,例如他在書面口供表示,當晚他得悉同僚受傷後趕往支援,庭上他卻稱目睹同僚受傷經過。黃又於書面口供稱被告從前方襲擊他,庭上卻說被告從後施襲。黃承認書面口供「無仔細表達現場實况」,又解釋指被告本在他的後方,他轉身便遭對方襲擊。辯方又質疑,黃於書面口供聲稱遇襲時曾用手擋格,庭上卻稱當時手放腰間,黃承認書面口供「無仔細咁寫」,辯方反駁指他「直頭係錯」。


【案件編號:KTCC60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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