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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專教院(IVE)男生兩年前非禮男童接受警司警誡,惟警告未夠阻嚇力。他再涉嫌在巴士遇上素未謀面的12歲男孩,帶到遊樂場撫玩其雙足,數月後更直接在巴士上撫摸另一男孩雙腿。男生被控兩項非禮昨提堂,毋須答辯還押再訊。
被告蔡廷燿(18歲)就讀專教院全日制工程證書課程,3月1日被捕後昨押上法庭。他涉去年11月30日於紅磡大環道遊樂場非禮12歲男孩X,以及本年2月25日在796X巴士非禮12歲男孩Y。控方指出,被告聲稱與兩事主素不相識,被告與X在放學後碰巧同車。二人於紅磡下車後,被告帶X到遊樂場,撫摸X的腿。被告又在巴士上,把Y的雙腿放到自己的膝部上撫摸。
涉另一未報案事件
控方指出,被告疑在錄影會面承認另一宗未有報案的事件,警方須繼續調查。被告無案底,但在2010年1月曾非禮9歲男童,接受警司警誡,控方反對他保釋,以防其他男童受害。辯方指出,被告被誘使而接受錄影會面,要求記錄在案。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拒絕保釋申請,等候調查結果及認人結果,3月15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1191/13】
被告蔡廷燿(18歲)就讀專教院全日制工程證書課程,3月1日被捕後昨押上法庭。他涉去年11月30日於紅磡大環道遊樂場非禮12歲男孩X,以及本年2月25日在796X巴士非禮12歲男孩Y。控方指出,被告聲稱與兩事主素不相識,被告與X在放學後碰巧同車。二人於紅磡下車後,被告帶X到遊樂場,撫摸X的腿。被告又在巴士上,把Y的雙腿放到自己的膝部上撫摸。
涉另一未報案事件
控方指出,被告疑在錄影會面承認另一宗未有報案的事件,警方須繼續調查。被告無案底,但在2010年1月曾非禮9歲男童,接受警司警誡,控方反對他保釋,以防其他男童受害。辯方指出,被告被誘使而接受錄影會面,要求記錄在案。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拒絕保釋申請,等候調查結果及認人結果,3月15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11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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