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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海事處表示,刑事檢控專員認為檢控「啟豐二號」船東羅堪就,並不符合公眾利益,因此決定申請撤銷向羅發出的傳票。據了解,羅堪就昨與其他保釣成員前赴美加,游說全球華人團結及籌款,抵抗日本侵佔釣魚島,本報至截稿前未能與他聯絡。
律政司指票控不符公眾利益
去年8月搶灘登上釣魚島的啟豐二號,船東羅堪就早前收到票控,指他非法出海。海事處表示,2月14日向羅堪就發出傳票,指他於2012年8月12日不顧船舶情况和被要求停船的指示,將船駛離香港,違反《商船(本地船隻)條例》規定。但最後東區裁判法院於本周三撤銷該傳票。
刑事檢控專員已發信通知羅堪就撤銷傳票,並強調日後必須遵守法律,如違反上述條例有關使用和維修海上船舶的條文,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專員亦向啟豐二號船長楊匡發信,提醒他必須遵守法例。發言人強調,法例容許及保障言論自由和示威權利,但市民必須依法行事。
律政司指票控不符公眾利益
去年8月搶灘登上釣魚島的啟豐二號,船東羅堪就早前收到票控,指他非法出海。海事處表示,2月14日向羅堪就發出傳票,指他於2012年8月12日不顧船舶情况和被要求停船的指示,將船駛離香港,違反《商船(本地船隻)條例》規定。但最後東區裁判法院於本周三撤銷該傳票。
刑事檢控專員已發信通知羅堪就撤銷傳票,並強調日後必須遵守法律,如違反上述條例有關使用和維修海上船舶的條文,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專員亦向啟豐二號船長楊匡發信,提醒他必須遵守法例。發言人強調,法例容許及保障言論自由和示威權利,但市民必須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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