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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訊被告背景紀錄 醫委會秘書處提供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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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01日 06:35
2013年03月0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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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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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醫委會主席劉允怡教授說,每當紀律委員會聆訊完畢,醫委會委員退庭裁決及量刑時,秘書處便會例行地將被告的資料,例如被告是初犯、或被告曾被醫委會判罰的紀錄向委員提供,作為量刑參考。對於今次出錯,他表示一定會調查,同時不容許再犯。


秘書處隸屬衛署 交政府處理

劉允怡說,為了對被告和受害人都公平,秘書處向醫委會委員提供被告的專業操守背景,是正常步驟,不明白為何會出錯。他說,秘書處隸屬衛生署,若查出有人為錯誤,懲處的問題只能交回政府處理。


醫委會初級偵訊委員會副主席霍泰輝表示,醫委會收到投訴後,會先交由初級偵訊委員會主席篩選投訴是否成立(見圖),若投訴成立便召開初級偵訊。初級偵訊委員會可以向秘書處詢問被告背景,若被告只是犯了印錯卡片等輕微過失,加上是初犯,偵委會不會將投訴轉介到紀律聆訊委員會。


供委員量刑參考

但投訴到達紀律聆訊委員會,尤其是委員退庭商議裁決及量刑時,秘書處系統便會「自動彈出」被告是初犯或重犯的背景,供委員們參考後作出輕判或重判之決定。霍泰輝也同意應查找為何今次出現資料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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