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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海事處今天(2月28日)表示,刑事檢控專員認為檢控羅堪就並不符合公眾利益,因此決定申請撤銷海事處對羅堪就發出的傳票。東區裁判法院昨天已撤銷該傳票。
刑事檢控專員已發信通知羅堪就該項決定,並強調他日後必須遵守法律,如果違反《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的相關條文,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刑事檢控專員亦同時向楊匡發出類似的信件。
海事處今年2月14日向羅堪就發出傳票,指他去年8月12日不顧船隻的情況和被要求停船的指示,將船隻駛離香港,違反《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的規定。
海事處今天(2月28日)表示,刑事檢控專員認為檢控羅堪就並不符合公眾利益,因此決定申請撤銷海事處對羅堪就發出的傳票。東區裁判法院昨天已撤銷該傳票。
刑事檢控專員已發信通知羅堪就該項決定,並強調他日後必須遵守法律,如果違反《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的相關條文,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刑事檢控專員亦同時向楊匡發出類似的信件。
海事處今年2月14日向羅堪就發出傳票,指他去年8月12日不顧船隻的情況和被要求停船的指示,將船隻駛離香港,違反《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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