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任最高法院上訴庭副庭長、回歸前夕參選首屆特首選舉落敗的法律界元老李福善昨日於養和醫院病逝,享年91歲。作為香港望族李氏家族的長輩,李福善身兼東亞銀行董事,更曾於1970年代成為最高法院首名華人法官,又獲中方邀請參與基本法草委工作,在司法界及政界一直備受推崇。曾與之共事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形容李福善為人有禮,雖政見有異但仍受尊重。
李志喜父親 享年91
李氏家族在本港政商界顯赫,李福善的父親李冠春是東亞銀行創辦人,育有4子7女,李福善在家中排行第八。他在50年代於英國修讀法律後便回流本港進入律政署,1971年獲委任為最高法院法官,成為香港首名華人法官。直到1984年,李福善以62歲之齡出任高院上訴庭副庭長。
及至1985年,李福善獲邀加入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出任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專題小組港方召集人。草擬基本法期間,李福善對政制發展傾向保守,認為維持司法獨立是維護香港獨立性的唯一方法。傳媒人秦家驄所著的《香港名門─李氏家族傳奇》一書形容﹕「李福善致力確保97後香港仍是法制社會,但對健全民主制度的熱情則不高。」
李柱銘讚謙謙君子
曾經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與李福善共事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形容,李福善是一個謙謙君子,在法庭上從不責罵律師,雖然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兩人見解有異,但仍深得本港司法界尊重。
有法律界人士形容,李福善遇上不平事勇於發聲,不畏強權。1970至80年代越南難民問題期間,英方曾指令其中101名越南人遣送返國,但其中1名越南人在香港土生土長,有律師認為他得享居港權,遂於難民被遣送前一刻,為他向法庭申請保護,負責法官李福善隨即發出人身保護令,要求入境處放人。
李福善育有4子1女,唯一女兒李志喜則是香港首名女御用大律師,更曾獲選為大律師公會主席;回歸後曾協助港人內地婚生子女爭取居港權、亦於近期協助外傭爭取居港權。其侄則有前教統局長李國章及現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等。
參與反對維港填海遊行
李福善在回歸前曾有意問鼎首任特首寶座。1996年10月,前行政立法兩局議員、特區籌委會委員羅德丞宣布退選特首,改而支持李福善出選,李遂於提名日前半個月才匆匆宣布參選。然而受時間所限,李福善最終無法取得50個推選委員提名,未能出線角逐,亦自此淡出香港政壇。
李福善回歸後鮮有在政壇露面,至2004年才高調現身,參與保護海港協會發起的反對維港填海遊行,更捐出數十萬元予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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