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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靖」被打死案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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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26日 06:35
2013年02月2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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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綽號「郭靖」的18歲黑幫新義安成員被打死案件,其中一名案發時年僅17歲、綽號「老鼠傑」的少年,早前承認誤殺及以三合會社團身分行事,法官昨裁判時指出,被告主動向警方招認,也非主謀,決定扣減被告一半刑期,判囚6年。


還押期間出現憂鬱幻覺

辯方求情時指出,現年19歲的被告黃浚傑中五程度,因心智未成熟及受朋輩影響才加入黑社會。辯方又指出,黃還押期間出現憂鬱及幻覺,曾試過自殺,要入住小欖精神病院。被告心理報告指出,黃因父母離異而大受打擊,感到被母親拋棄,導致他後來誤入歧途,但暫沒有嚴重的心理問題。


案情指出,前年12月5日午夜,黃響應黑幫「新義安」號召,前往屯門井頭村。黃聲稱到達後見到兩方人馬開始廝殺,又見到其「大佬」向來自敵方的事主「郭靖」拳打腳踢,同時有4名男子用刀插向事主。黃本想「幫忙」,因見到對方人馬衝至而倉皇逃走。事後事主被發現身中多刀身亡,身體曾被電單車輾過。


沒出手 「共同行事」罪成

法官貝珊昨判刑時表示,被告雖沒有動手殺害事主,但他深知同黨擁有武器並有意攻擊事主,故指出被告與同黨屬「共同行事」。法官透露,被告得悉犯下大錯,向父親傾訴,父親向相熟的警察朋友求助,後來被告把罪行向警方和盤托出。法官昨入獄12年作量刑起點,但指若非被告主動招認,警方未必能把他成功檢控,而且被告亦非案中主謀,故決定除認罪的三分之一刑減扣減外,額外再給予被告兩年減刑,判他入獄6年。


【案件編號:HCCC1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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