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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司黃冠豪涉嫌收受食肆飲食折扣,無視食肆非法賣酒,後更批出該食肆的酒牌申請,案件昨續審。黃被裁判官質問為何涉案的「辰田食棧」(下稱辰田)東主送上頂級威士忌「芝華士皇家禮炮」時,他沒有拒絕,黃回應因不想無禮,又指「送得畀你都唔好得去邊」。
「送得畀你都唔好得去邊」
被告黃冠豪(51歲)因涉於2011年三度收受「辰田食棧」每次逾千元飲食折扣,之後又不反對「辰田食棧」申請酒牌,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前年6月10日,被告與3名同僚到辰田晚膳,當晚餐單價值2000多元,但被告最終僅付379元,單據上寫上「酬謝黃司」字句,控方質疑被告收受賄賂。
被告自辯稱,當日飯局中途,辰田東主陳棣榮與一名內地人突然加入,再增點菜式,認為東主是為「似係請個內地人,然後用我個名入公司數」。裁判官謝沈智慧即質疑﹕「二千幾蚊飯餸錢係為咗請另外一個人,但被你哋4個食咗一大截,咁唔係好怪咩?」黃回應:「我唔知道真相……我自己估啫。」
辯方證人警司冼志明(52歲)稱,當日結帳時陳棣榮及該內地人曾說要請客,但他與被告異口同聲拒絕。他又稱,無留意當日被告簽卡時有無檢查單據,但認為以他們所點的菜式,每人最後夾錢約100元屬合理。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ESCC21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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