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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儀﹕讓香港在陽光下發展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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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14日 06:35
2013年01月1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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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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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周一則電視新聞片段,一直縈繞腦海中。廣州市民賴先生推着嬰兒車,帶尚未滿周歲的孩子到南方周末大樓外聲援。孩子睜着咕碌咕碌轉的大眼睛,自然未懂所為何事,記者問父親,為什麼帶孩子來,他溫柔地說:「希望讓孩子感受一下民主,希望以後他可以在開放、自由、平等的環境下成長。」


這個答案,我們或許耳熟能詳,但換了在箝制新聞言論自由厲害的國度內,這位爸爸的冀盼,變得多麼沉重。內地民眾在如此艱難的環境下,仍努力為下一代爭取開放自由的環境,但我們所在的香港,開放自由的空間,卻似在不斷萎縮。


立法會去年通過的《公司條例》,禁止公眾查閱董事住址和完整身分證明號碼,的而且確,不論是立法會議員或傳媒,也得承認當時走漏了眼,但這絕不構成「無能為力」的藉口。


這項安排明顯剝削公眾的知情權,不單傳媒會失去一個追查資料的重要工具和消息來源,打工仔難以追查逃避責任無良僱主,甚至是投資者也再難對合作伙伴或潛在投資者進行背景查閱工作。這是公開公平的安排嗎?


支持這項「新政」的商界人士以至政府,都以保障私隱作為擋箭牌,現時在公司登記冊上的公司總數超過100萬間,但私隱專員公署披露,在過去兩年,公署只接獲兩宗有關公司註冊處披露個人資料的投訴,其中一宗因沒有表面證據無法跟進,另一宗的投訴人則撤回投訴,連公署也指現行讓公眾查冊的安排,並無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事實豈不說明一切了麼?


支持香港作為一個開放、透明度高社會的議員以至市民大眾,應一同爭取修訂禁查冊的安排,好讓香港繼續在陽光下發展。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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