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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燈康樂組﹕船河安全非其負責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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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09日 06:35
2013年01月0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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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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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燈由1990年起舉辦觀賞煙花船河,惟負責舉辦船河的康樂組「樂盈營」職員,全部都不知道海事處觀賞煙花的指引,強調港燈曾向參加者發出指引提醒參加者注意安全,又稱船隻安全事宜屬租船的另一部門負責。


未曾聽聞「觀賞煙花指引」

港燈助理僱員主任霍永基作供稱,去年9月17日以僱員關係經理林裔祥名義,向觀賞煙花船河的參加者發出備忘,提醒「切勿在船上走動」、「照顧同行長者及小童」、以及「聽從船上工作人員指引」。


霍及林均稱,未曾聽聞海事處發出任何有關觀賞煙花的指引,並指「樂盈營」只負責策劃活動行程,而船及海事安排包括海上安全,兩人則指出由處理船務的發電科海事組負責。對於海事組一直未有向他們提及海事處指引,林裔祥直言感到「驚訝、有少少失望」。控方將於1月底傳召港燈海事組職員作供。


另外,港燈「南丫二號」大偈黃華有及水手李亞牛,原來與船長鄭木喜一樣,均是港九小輪員工借調予港燈,其中黃華有更承認,事發前一日才知悉要駕駛「南丫二號」,又稱「公司派過嚟,未有操作過」為由,未有點算救生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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