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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批地進度遜去年 地區政治須有全局觀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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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24日 06:35
2012年12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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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急需土地建屋,政府今年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修訂21個分區的規劃大綱圖,同期城規會批出的修訂圖只有11幅,較去年大減,出現積壓。政府必須盡快了解積壓的具體成因,避免影響住宅供應,若規劃真的未符合環境、保育等要求,就必須尊重居民權益盡快改正;與此同時,反對的地區人士及區議會亦須有全局觀,若規劃涉及全港整體利益,就不能獨善其身,各區也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政府為增加土地供應,可向城規會提出修訂規管土地用途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城規會一般先諮詢兩個月,接到受影響者提交意見後再聆訊,然後再諮詢,最後交特首及行政會議核准修訂,一般需時9個月。特首梁振英日前指現時城規程序冗長,有需要檢討。


本報上周二報道,翻查過去3年城規會審批分區計劃大綱圖的進度,2010及2011年政府提出修訂的數目,與城規會核准的數目大致相若,反映審批並無積壓。不過今年1月至今,政府為回應增加房屋供應的訴求,提出修訂的圖則大增至21幅,而城規會今年只批出11幅,遠較2010年的17幅及去年的16幅為少,而且過去一年,多幅土地修訂大綱圖需時長達一年來檢視,超出城規會9個月的指標,例如荃灣西大綱圖就耗時一年半。


規劃積壓影響樓宇供應

政府須對症下藥

香港正值樓價飛升、住屋需求殷切之際,規劃積壓會影響增加房屋供應的計劃,政府應先全面評估及了解積壓的具體成因,再對症下藥。


城規會副主席黃遠輝承認,近年公眾愈來愈關注土地規劃議題,加上熟悉諮詢程序,令城規會接獲的公眾意見大增,往往需要更多時間檢視反對理據,而現行城規諮詢制度保障市民有足夠時間提出申述,法定程序很難顯著加快。


事實上,近年公眾的確對土地規劃問題愈加關注,由屏風樓、鄉郊保育、交通及環境配套等都引起居民關注,若政府在規劃時思慮不周,影響居民合理權益,地區團體充分利用諮詢程序反映意見,即使最終審批進度減慢也無可厚非。畢竟土地一經動工即一去無回頭,多花數個月時間這點代價,還是值得付出的。


只是,地區人士反對土地發展項目時,往往其實並非有什麼充分的環保或規劃的理由,而是純粹出於「別在我家後院」的心態,不論堆填區、骨灰龕、戒毒中心也好,甚至公共屋邨也好,都出現類似情况。這些社區建設是全社會必需的,但一在地區諮詢公眾時,居民與區議會大多唱反調。


地區人士也深明這些設施屬必需,難以直接推辭,唯有以各種似是而非的理由,如交通、景觀、休憩設施不足等來諸多推搪。近年巴士路線重組遇上阻力,都與地區人士反對有關,每條屋邨都希望有巴士直達市區,即使巴士客量不足市區又嚴重塞車,也拒絕刪減路線。


解決之道,過去有人提出擴大區議會選區,避免幾幢樓三數條橫街就選出一個區議員的情况,讓區議員要考慮更廣泛的地區利益,而非集中於為少數居民謀福利,地區人士就有較多機會以更具全局觀的視野去考慮問題,相關的改革建議值得政府考慮。


不能只顧自身利益

社區建設共同承擔

更重要的是,政府與地區人士都應抱着「共同承擔」的精神去處理規劃事宜。政府1990年代於九龍灣麗晶花園興建包括提供愛滋病治療服務的健康中心,就曾引來居民激烈抗爭,後來有學者研究建議,參考美國做法訂立法律,規定各社區要「平等承擔」(fair share)一些不受社區歡迎的設施,免得過分集中在某些社區而造成不公平。


政府與地區人士都應抱着同樣的心態,地區人士不能只考慮自身的利益,全港各區都要分擔的規劃,當區也不能避免,政府規劃時也須確保一視同仁,公平看待各區,不能把不受歡迎的建設集中在某一社區。只有各持份者都抱着「共同承擔」的精神,土地規劃積壓問題才有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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