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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信和置業(0083)附屬不滿旗下北角電氣道148號商廈在興建期間,遭差餉物業估價署徵收80萬元地租而興訟,但先後被土地審裁處及上訴庭判敗訴,信置附屬不服,早前向終審法院上訴,但昨再被終院駁回。
信和指不應以將來收益估值
上訴一方信置附屬Best Origin Ltd認為,新廈落成後須重新估值,方可計算地租,故署方預先以商廈落成價值,去為仍在發展中地盤估值,做法不公平。由於地租是應課差餉租值的3%,故信和一方指涉案的1997/98財政年度中,該地盤變相毋須支付地租,但署方以地盤日後落成的價值,計算出應課差餉租值達2688萬元,而向Best Origin徵收80萬元地租。
不過,終院昨在判辭指出,發展中地盤的性質會一直轉變,直至發展完成為止,而地盤在發展完成後的外觀和價值均會提升,認為署方在計算應課差餉租值時,有權將成功及有利可圖的發展前景列為考慮因素。
【案件編號:FACV 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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