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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買勞保3年2700宗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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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20日 06:35
2012年12月2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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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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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法例規定僱主須為僱員購買勞工保險,但勞工處資料顯示,每年平均近700宗個案,因沒為僱員購勞保而被法庭定罪,3年來累積近2700宗,但判處的最高刑罰僅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2000元。有議員批評罰則太低,阻嚇力不足。另外,有指近年保險公司濫加保費甚至不願承保,因有投保困難而向僱員補償聯保計劃提申請的個案,兩年內增5倍。


最高罰2000元120小時社服令

勞工處數字顯示,因違反《僱員補償條例》投購勞保規定而被法庭定罪個案,2010年有1294宗,去年雖跌近半,但仍有694宗、今年首11個月有684宗。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昨回應立法會質詢時稱,勞工處會積極巡查工作場所及執法,但他擔心其他受害僱員或未有申報或未獲巡查,料實際違法數字更多。工聯會議員鄧家彪亦批評違法數字高企,但至今最高刑罰只是120小時服務令及2000元罰款,阻嚇力不足。


議員促立中央補償基金

會上多名議員提出,不少行業保費高昂,甚至無公司願意承保,促政府考慮設立中央僱員補償基金。張建宗回應,政府07年推「僱員補償聯保計劃」(聯保),確保各行業尤其是高風險行業能夠投保,聯保成立至今運作暢順,由07年至今年11月,共接388宗申請,約半轉交個別成員承保、約半由聯保直接承保。而立法會過去已多次討論成立中央僱員補償基金,成本效益未明,加上現時私營模式運作良好,不應作重大改變。


不過,飲食界議員張宇人表示,餐飲業工業意外率,已由08年的38.7%,跌至今年上半年的26.2%,但近年餐飲業每年均被加數倍保費,僱主難負擔,他批評政府無措施協助。鄧家彪認為,應先試行中央承保一些僱傭關係模糊而難獲承保的行業。


張建宗:接大量申請 聯保收效

政府資料亦顯示,2009年不屬指明高風險行業的申請僅13宗,2011年升至78宗,其中回收(後被納入高風險)由2宗升至26宗,餐飲由0升至7,顯示愈來愈多人因被拒承保而須轉投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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