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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接獲市民舉報指有人在本港互聯網發放淫褻及兒童色情物品後,警方商罪科科技罪案組昨晨突擊搜查觀塘及大埔區兩個住宅單位,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帶署扣查。行動中,警方在被捕者單位內檢獲一批涉曾被用作發布淫褻物品的電腦器材帶署。
被捕兩人分別姓楊(25歲)及姓梅(22歲),他們涉嫌發布「淫褻物品」及「兒童色情物品」罪名,暫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2月初返警署報到。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網上發布淫褻物品,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8年。而任何人在網上發布兒童色情物品,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8年,或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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