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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誤切頜下腺裁失德 事主索償17萬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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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03日 21:35
2012年12月03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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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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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外科專科醫生孔祥堅4年前為一名主婦做手術時,錯誤切除了分泌唾液的頜下腺,令她吞嚥困難,醫委會昨指他解剖學知識不足,即使有前食衛局長周一嶽及立法會議員李慧琼求情,但醫委會仍裁定他觸犯一項專業失德,決定刊憲譴責。受害人不滿裁決,已入稟索償。


周一嶽李慧琼求情 判刊憲譴責

醫委會昨日聆訊後表示,磁力共振報告清楚指出病人的頜下腺並無發炎,被告誤將頜下腺當作咽旁間隙的腫塊,證明解剖學知識不足。同時,被告缺乏相關認識、沒進行同類手術經驗,卻沒將病人轉介或在手術前請示專家,實屬非專業表現,故裁定被告觸犯一項專業失德。


辯方求情時稱,孔祥堅過往表現良好,從未被投訴,案發後未有蓄意隱瞞,更獲前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及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去信求情,證明其品格良好。醫委會認為被告過去表現良好,且該手術較複雜,事故屬特例,不代表被告無力執行一般外科手術;醫委會亦相信被告已得到教訓,重犯機率低,決定予以刊憲譴責。


事主冼月環於判決後表示,投訴近3年後終獲醫委會的裁定作肯定,雖不太滿意判決,但總算給她一個公道。她已入稟區院向孔祥堅索償17萬元手術費等費用,希望能庭外和解。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協會組織幹事彭鴻昌說,案件已過3年民事索償期,盼法官體諒案件剛獲醫委會判決,予以受理,案件排期明年6月審理。


事發2008年9月,現年65歲的冼月環發現右頸有腫塊,向孔祥堅求診,孔發現她右邊氣管附近有腫塊,磁力共振報告推斷病人右頜下腺下方的咽旁間隙內有一直徑4厘米腫塊,估計為良性的口水腺瘤。孔其後為事主施手術,誤將事主頜下腺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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