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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周「光復上水」示威行動中,有圍觀人士向示威者「吐口水」,過程全被亞視攝影師拍下,「吐口水」者反應激動,大力拍打亞視攝錄機致鏡頭爆裂。他昨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下令被告賠償,並勸喻他「下次不要這樣衝動」。
向示威者吐口水被拍
被告馮仕仁(31歲)報稱為運輸工。案情指出,今月23日,亞視拍攝人員於下午約4時抵達上水火車站採訪「光復上水」示威,其間經過上水彩園邨天橋時,拍攝到被告向一名示威者吐口水,被告見被拍攝,即用手拍打攝錄機,導致機器鏡頭出現一條2厘米裂痕。亞視隨後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有拍打該部攝錄機,因為他不喜歡被人拍攝。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沒有案底,而且主動認罪,犯案只因一時衝動,裁判官因此判被告向亞視賠償2400元及罰款3000元。「光復上水」行動主要由網民組織,抗議水貨客影響該區民生及政府規管不力等。
【案件編號:FLCC2462/12】
向示威者吐口水被拍
被告馮仕仁(31歲)報稱為運輸工。案情指出,今月23日,亞視拍攝人員於下午約4時抵達上水火車站採訪「光復上水」示威,其間經過上水彩園邨天橋時,拍攝到被告向一名示威者吐口水,被告見被拍攝,即用手拍打攝錄機,導致機器鏡頭出現一條2厘米裂痕。亞視隨後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有拍打該部攝錄機,因為他不喜歡被人拍攝。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沒有案底,而且主動認罪,犯案只因一時衝動,裁判官因此判被告向亞視賠償2400元及罰款3000元。「光復上水」行動主要由網民組織,抗議水貨客影響該區民生及政府規管不力等。
【案件編號:FLCC24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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