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本案源於榮文蔚丈夫阮偉文發現月結單出現大額簽帳,向發卡公司投訴。發卡公司向榮查詢,獲告知未有簽帳,遂報警求助,揭發疑「男碌卡女走數」。警方現時仍讓榮文蔚保釋外出,昨更在庭上表明調查未完,換言之榮文蔚可能仍有「手尾」。
法官郭啟安昨裁決時提到,案中關鍵榮文蔚沒有被控,難以判斷榮是否如被告所言提供信用卡,或有否串謀被告詐騙信用卡公司。控方昨申請處理證物,要求把呈堂的信用卡存根及單據全部發還警方,以便繼續跟進案件。郭官問「是否關於榮小姐(榮文蔚)」,獲控方確認後又稱「唔係本法庭需要處理嘅事情」。警方發言人回應稱,榮下月要返回警署報到,現時仍未被落案,據了解本案除榮文蔚外並無其他疑犯。
警查有否串謀 下月警署報到
榮文蔚在本案雖遭被告顧志雅取去信用卡購物,但未有出庭作供。顧亦沒有自辯,只在被捕後自願與警方錄影會面,爆出明知榮乃有夫之婦,仍過從甚密,結伴出遊。二人於2010年在蘭桂坊一酒吧結識,翌夜即打得火熱兼發生親密關係,又獲榮贈卡「傍身」及一同外遊,其中一次更與阮偉文於西班牙相遇。但被告與榮相戀不足一年,於去年3月鬧翻,被告不久因本案被捕。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