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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地方原則上不設採訪區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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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02日 12:00
2012年08月02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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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警務處行動處處長洪克偉表示,警方一向尊重公眾的知情權和傳媒機構的採訪自由,亦完全明白配合傳媒採訪工作。警方在6月底完成檢討有關設置採訪區的政策工作,原則上警方不會在公眾地方設立採訪區,傳媒應可與一般市民同樣自由進出公眾地方。

 

     洪克偉今天(8月2日)在記者會上說,在限制公眾人士進出的地方,如邊境和機場禁區、大型的慶典和保安行動,或其他緊急事故現場設立的封鎖區,警方會考慮設立採訪區,以便利傳媒的採訪工作。

 

     他說,在檢視設置採訪區政策時,警方已考慮業界提出的意見,相信有關安排可以在不影響警方行動,和便利記者採訪之間取得平衡,有關政策已在7月實施。     

 

     若因應現場環境而需要限制記者留在採訪區,現場的指揮官需要和傳媒作出溝通,並解釋有關的安排理據,或經過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室知會傳媒,警方亦會考慮在實際情況許可下,在封鎖區內設立採訪區。如因位置所限或其他的行動理由,未能讓所有在場記者採訪,警方會考慮採取聯合採訪的安排。

 

     他指出,警方一向尊重新聞和採訪自由,並和傳媒保持有效溝通的重要,會在可行的範圍內,盡量採取措施予以配合。警方已與傳媒展開一系列的互動交流,包括兩次前線人員和記者的分享會,參觀九九九指揮通訊中心和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室,加強雙方對彼此工作的認識。

優化突發事件發放程序

 

     洪克偉說,當突發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公眾安全或重大事故時,警方會在符合相關法例和規定下,盡快向傳媒機構發放突發事件的信息,便利傳媒的採訪工作。警方亦採取一系列的優化措施,包括增加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室的人手,包括新聞主任,和從其他單位調派人員到新聞室,負責發放突發事件的工作。

 

     優化措施實施後發放個案顯著增加,今年6月,警方平均每天向傳媒發放300宗突發事件,亦正在研究採用資訊科技,優化發放信息的程序,和增加提供的基本資料,長遠來說,警方會研究設立發放突發事件信息的互動平台,相關的研發工作現已展開。

 

酒後駕駛被捕人數下跌

 

     上半年的致命交通意外共有56宗,較去年同期多一宗。意外死亡人數為57人,較去年同期多兩人。

 

     期內整體交通執法數字為724,966宗,按年升15%,主要針對引致交通意外的違例事項,如超速駕駛、危險駕駛、不小心駕駛和酒後駕駛和藥後駕駛等。

 

     洪克偉說,自2009年2月實施隨機呼氣測試以來,與酒後駕駛有關的交通意外被捕人數,由2008年的701人大幅減至2011年的210人,減幅70%。今年上半年因酒後駕駛被拘捕的人數,由去年同期的506人降至478人,減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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