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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家族爭產案正式上演,長房幼子霍震宇指控胞兄霍震寰侵吞家族資產逾16億元,昨原申請以簡易循序「踢走」霍震寰,免除其作為遺產執行人的職責,雙方昨晨突然申請押後,代表霍震宇一方指出,與訟各方有可能達成協議,但未有透露是否涉及和解。
案件押後至今日繼續。霍英東於2006年病逝後,霍震宇去年控告16名家族成員,要求法庭撤換執行人,亦要求遺產執行人霍震寰交出私吞的家族資產及遺產帳目。
控震寰私吞16億元
此外,霍震宇以簡易程序要求法庭免除霍震寰作為遺產執行人的職責,案件原昨日開審。霍震宇一方昨由3名資深大律師代表,包括唐明治、林雲浩及馮庭碩,而首被告霍震寰則由資深大律師黃福鑫、馮柏棟及大律師陳肇基代表。
被告之一長房長子霍震霆則由大律師杜淦堃代表,而霍震宇的姑姐霍慕勤則由大律師王祖威代表。其餘被告包括長房長女霍麗萍、幼女霍麗娜、長房妻子霍呂燕妮等人,均有派律師代表出庭。
律師拒透露協議內容
代表霍震宇的資深大律師唐明治昨在庭上透露,與訟各方在開庭前數分數仍在商議,有可能達成協議,但拒絕透露協議內容,只表示希望法庭把案件押後至今天再訊。法官潘兆初促各方努力達成協議,批准案件押後。
根據早前的入稟狀透露,霍英東於1978年立下遺囑,身故後家族成員每月享固定生活費。霍震宇指控胞兄霍震寰私吞逾16億元家族資產,又指霍震寰要脅家人認同其分產安排。
霍震宇除要求霍震寰交還涉案資產外,同時要求撤換罷免霍震寰及健康欠佳的霍慕勤的執行人職務,改由退休法官羅傑志取代。
【案件編號︰HCA21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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