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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選舉事務處早前向約29萬名選民發出查訊信件,要求選民確認其住址。若選民已搬屋,卻忘記向選舉事務處更改住址資料,在選舉日投票會否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廉署選舉事務統籌鍾麗端解釋,選民忘記更改地址後投票,可以有不同情况。但一般來說,法例訂明任何人不可以明知自己已提供虛假資料,或明知自己無權投票而去投票,「如果他真的搞得很清楚,他登記時沒有提供一些虛假資料,又已問清楚選舉事務處,並不會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她呼籲選民,若在搬屋後不清楚有否資格投票,或應在哪區投票,應向選舉事務處查詢。
廉署選舉事務統籌鍾麗端解釋,選民忘記更改地址後投票,可以有不同情况。但一般來說,法例訂明任何人不可以明知自己已提供虛假資料,或明知自己無權投票而去投票,「如果他真的搞得很清楚,他登記時沒有提供一些虛假資料,又已問清楚選舉事務處,並不會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她呼籲選民,若在搬屋後不清楚有否資格投票,或應在哪區投票,應向選舉事務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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