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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父獨留稚子在家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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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21日 06:35
2012年07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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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水埗一名父親今年6月把4歲稚子獨留家中過夜,鄰居發現報警,父親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控。被告昨日認罪,解釋事發前一天他到內地找朋友,原以為可即日來回,故沒有找人照顧兒子,但最後在內地留了一晚才回港,承認有疏忽。


被告姓張(31歲),報稱無業,間中擔任維修散工。他2007年與前女友誕下現年4歲的兒子,兩人分手後兒子由被告撫養,同住深水埗。6月8日凌晨,鄰居途經被告單位,發現大門敞開,男童獨自在內睡覺,於是報警。警員到場聯絡被告不果,把男童送院檢查,證實無受傷。翌日下午,被告回家發現兒子不知所終,遂根據警方留在單位的便條到警署,警方以疏忽照顧兒童罪將之拘捕。被告承認6月7日晚上到內地找朋友,原以為當晚能回港,故未有請人照顧兒子,但因事情有變,被告直至翌日中午才回港。


男童事後由社會福利署安排寄養家庭照顧。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深感後悔,被捕後亦與警方合作。被告承認當日的決定愚蠢,希望接回兒子親自照顧,但社署要求被告先參加照顧兒童課程。


返內地訪友 未及即日回港

裁判官批評他沒有盡父親責任,不值得原諒,亦不適合為人父母;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打算接回兒子親自照顧,會先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8月3日判刑,被告准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TCC3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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