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教自保仍受欺 母親怒咬女兒臂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1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14日 06:35
2012年07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6歲女童在幼稚園疑被同學欺凌,母親遂教導女兒如何避免受欺,但女兒仍未懂保護自己。懷疑有情緒問題的母親為此大怒,更咬傷女兒的手臂,她昨承認一項虐兒罪候懲。


帶女求醫揭虐兒 控方指多次犯案

31歲的單親母身形嬌小,其6歲女兒昨與被告手牽手到庭,當被告步往犯人欄時,女童一度跟隨前往。辯方原申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事件,但控方指今次並非單一事件,女童已多次遭母親襲擊及咬傷,故決定繼續檢控。被告亦承認於今年5月13日,在其上水彩園邨的家中虐待女兒。


女童被母親咬傷兩日後,事件被揭發,被告更是「自投羅網」。今年5月15日,女童在幼稚園與同學玩耍時跌倒,致左手瘀傷,被告遂帶女兒到醫院治療,詎料醫生發現女童右手臂有不尋常齒印,雙手亦有觸痛、發紅、瘀傷等,故報警揭發事件。


疑有情緒問題 辯方:出發點本佳

母親在警誡下承認咬傷女兒,她昨透過辯方求情表示,她一直負責照顧女兒,但女兒被同學欺凌,她曾就事件向校長、教師投訴,但校方未有跟進。被告得悉女兒其後再被欺負,一時氣憤下咬傷女兒手臂。辯方解釋,當時被告對於女兒不懂保護自己感到氣憤,衝動犯案,「係出於好嘅出發點」。


裁判官認為,被告「揀得做人媽咪,就一定要做到最好」,對於自己的情緒問題亦應檢點,不應發泄在他人身上。控方又披露,被告過往有酗酒問題,被告昨承認過去因「唔開心,唔想戒酒」,但承諾今後一定會戒。案件押後至8月3日判刑,其間等候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FLCC1424/12】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