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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除牌中醫葛英倫與拍檔合作經營4間中藥行,拍檔投資1700萬元後,方得悉葛因犯事被捕要求退出,但葛稱已將資金買貨,只可退回價值1600萬元參茸及中藥材。但商人及後發現貨不對辦,貨物並非葛所指的貴價參茸,日前入稟高院向葛追討879萬元。
犯事被捕 生意拍檔拆伙揭發
記者昨於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頁中,無找到葛英倫的名字。據報,葛英倫已於2010年8月被除牌,報道亦指葛疑雙眼患白內障而有視障。
原訴人劉永俊入稟狀指出,2010年5月認識被告葛英倫,兩人計劃合作經營醫館,及售賣參茸中藥等零售店,計劃在九龍開設4間分店。劉因不熟悉行業,故沒有參與詳細籌備,只將1700萬元交付被告,作為裝修費及入貨費,包括購買痔瘡藥、性病用藥、藥油及參茸等費用。
2011年8月,劉得悉被告被捕,故要求退出合作,被告答應,但表示已將資金買了貨物,只能退回相同價值的參茸藥材。22個月後,劉抽樣將被告所指的日本關東及關中遼參,往上環參茸店查詢,發現該包遼參其實是較廉價的「日本關西及中國遼參」。劉懷疑被告失實陳述,到公證行為貨物價值做評估,發現貨物的價值遠比被告所陳述為低,遂入稟追討。
【案件編號︰HCA1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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