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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暫委官:委任無查證書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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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13日 06:35
2012年07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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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暫委裁判官許淑儀被指「無牌」審案,惹來違例疑雲。記者查詢司法機構委任暫委裁判官時,會否查閱委任者的執業證書,司法機構稱問題牽涉司法決定,不會評論,並着記者查閱《裁判官條例》委任常任裁判官的條文,稱符合條文中專業資格的人士,方可獲委任為暫委裁判官;不過,大律師郭憬憲昨亦引用同一條文,質疑許官的資格。


司法機構不評論

據前暫委裁判官稱,無論大律師自動請纓或司法機構找人,司法機構皆無查閱證書:「司法機構按大律師名冊找人,所以個個都有證書。初時任期較短,過後認為適合,便會延長任期。舊人才有不查牌照的問題。」不過,現有數名資歷深的前常任裁判官,退休後獲司法機構委任為暫委裁判官,皆不在大律師公會名冊。


業內人士解釋,律師的執業證書等同「牌照」,大律師須每年向大律師公會續牌,以獲執業資格出庭打官司。執業證書雖為定額收費,但大律師須同時繳交會費,且隨年資加價,故資歷深的大律師,「續牌」費用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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