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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高官:刪文件免秘書涉案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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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13日 17:35
2012年07月13日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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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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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粵首環保(1191,前稱中富控股)前副主席鄭潔賢,涉串謀女兒及董事詐騙銀行信用狀,第二度申請終止聆訊昨續審。涉嫌命令秘書刪除案中文件的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邵家勳,聲稱涉案文件只是「草稿」,決定將文件交由自己保管;而為避免女秘書被人追問,故將之刪除。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邵家勳入職律政司18年,擁有大律師資格,案發時為負責詐騙信用狀案的高級檢控官陳鳳珊的上司。邵家勳昨供稱,辯方指粵首附屬公司清盤人於2008年10月向律政司施壓,只要辯方支付3800萬元便可免遭起訴,辯方遂首次申請終止聆訊。辯方去年8月要求律政司披露清盤人、律政司及警方往來文件,但邵家勳指沒有09年9月前的文件。


稱秘書呈上文件 問應否刪除

至今年5月9日,邵家勳接獲上司通知,希望他提供有關清盤人操守的文件,邵回應稱有關文件或已遺失。


辯方首次申請終止聆訊期間,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向邵發信,質疑邵是否不願意提供協助,邵未有回應,反而向警方錄取口供,表明自己只是監督陳鳳珊工作。與此同時,邵的私人秘書聶秀禎向邵呈上「草稿」文件,其中包括08年9月邵與辯方會面紀錄,並問他應否丟棄部分「草稿」。


邵家勳又指出,要求秘書檢查文件是否與案有關,當時他以為文件與案無關,希望自行保管「草稿」,不想秘書捲入案件,遂叫她把「草稿」存入USB手指,然後把「草稿」從律政司的電腦系統刪除。


直至邵家勳就辯方首次申請終止聆訊出庭作供後,他的上司才通知,其下屬陳鳳珊發現「遺失」的文件。當邵再搜查USB手指時,才發現刪除的「草稿」與案有關。他昨直言感到少許驚訝,後悔當日決定,就此致歉。邵又指警方未曾邀請他調查,強調沒有事要隱瞞。


秘書證供與邵有異

但秘書聶秀禎則道出另一版本,她稱邵家勳5月把涉案文件正本交給她,叫她從系統中搜尋文件後下載至USB手指,並將文件從系統刪除。她坦言工作16年來,「未曾見過差人入嚟辦公室搜查」,情緒受到困擾。案件押後至9月6日陳辭。


【案件編號﹕DCCC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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