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麥齊光被捕 上任12日下台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13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13日 22:55
2012年07月13日 22:5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因涉嫌互租單位騙取政府房津,廉政公署昨採行動拘捕麥齊光、曾景文及兩人的妻子,懷疑他們在申領政府房津時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僅上任12天的麥齊光隨即向政府提出請辭,成為本港最快下台及首個在任被拘捕的問責官員。政府即時宣布發展局長工作由財政司長兼任,直至另行通知。


首局長任內被捕 最快下台紀錄

廉政公署昨晨分別到麥齊光及曾景文住所拘捕二人及二人的妻子,4人至凌晨仍被廉署扣查,大批傳媒收到消息後整日留守在北角廉署總部。


廉署昨午發表聲明,證實拘捕一名政府決策局長、一名政府部門助理署長及另外兩人,懷疑他們在申領政府房屋津貼時,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廉署上周接獲貪污投訴,於是展開調查,發言人表示,因調查仍在進行中,廉署現階段不會作進一步評論。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任何政府人員如因公職身分索取或接受利益,作為濫用職權的誘因、報酬或原因,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據了解,廉署執行處今次派出專門調查政府部門貪污案的C組人員,主力調查麥齊光的房津案。帶領該組的首席調查主任馮志偉為廉署重點調查人員,2001年放棄四大會計師行的稅務主任工作,加入廉署由助理調查主任做起,06年獲部門保送到新加坡接受當地警察及指揮課程,曾參與廉署新成立的「法證調查組」,該組聘有核數師調查複雜的商業及金融詐騙案。


對於今次房津詐騙案,可謂廉署具豐富調查經驗的項目,該署在接獲投訴後數日,隨即展開拘捕行動,據了解,廉署內部認為,根據當年申領政府房津的規定,所申領的津貼不得用於自己名下物業,但從已曝光的資料,包括兩人單位的買賣合約、賣樓授權書等文件,表面證據已顯示麥齊光和曾景文兩人有違規申領政府房津之嫌。


政府發言人昨午宣布,麥齊光已提出辭任發展局長,從即時開始,其工作由財政司長處理,直至另行通告。據了解,昨晨問責官員在早上會議並無討論麥齊光事件。


律政司長﹕有機制保檢控公平公正

新任律政司長袁國強昨發表聲明,基於公眾利益考慮,為免可能產生偏頗和不當影響印象,在信納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與涉案人沒有關連後,已授權他處理事件,並在有必要時考慮是否檢控。他強調,政府有既定機制確保檢控決定公平公正;若個案性質敏感,會交由刑事檢控專員作檢控決定,或尋求獨立大律師意見,又或兩者並行。


今次房津醜聞是於麥齊光上任發展局長後第五日被傳媒揭發,麥齊光與曾景文在1986至1988年期間互相租住對方在北角城市花園的單位,為期27個月,兩人並各自向政府申領房津;兩人又簽署賣樓授權書,互相授權對方可以出售自己的單位,令人質疑租客才是真正業主。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