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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大學病理系法醫科副教授馬宣立表示,該份報告有兩大疑點,他不會單憑報告得出死者是自殺的結論,並指報告結論完全不合邏輯。
死狀難解釋頸部骨折
他說,過往曾處理不少吊頸死因調查,從沒見過死者會頸部骨折,指出只有「行刑式」吊頸,以粗繩加上計算過重量的沙包,再離地問吊,才能有足夠力度造成頸部骨折。他說,以李旺陽死時被發現雙腳着地、布條纏頸、繩結在窗框的位置距離李的頭部不遠來看,理應不足以引致骨折,「就這樣企着,完全想不到為何會斷」。
對於報告引述研究說「頸部受15公斤壓力就足以壓閉呼吸道,17公斤就足以閉塞所有血管」,他認為,報告嘗試引導外間同意成人自身重量足以縊死,但他指出,有關壓力是指勒頸時的力度,而非懸垂的重量。
雙腳着地縊死 臉應發黑
報告提及縊死的身體姿勢可以有多樣化,可以「站立、坐着、跪位」等,馬宣立同意其引述的文獻,惟李旺陽死時雙腳着地,照理血液仍可靠心臟輸往頭部,但同時亦會令靜脈栓塞,血液無法向下流,此時會令血液積聚在頭部,造成面部發黑,但報告卻指李「面部青紫並不明顯」,認為與死狀不符。
至於報告認定李旺陽吊頸自殺,馬宣立認為,單憑報告內容,根本不能證明李是自吊還是被吊,以香港法醫報告或死因聆訊的做法,在未能排除其他情况時,絕不會作出自殺的結論。
退休法醫蒙海強則認為報告具有科學性,但對於雙腳着地吊頸,令第4節頸椎骨折存疑,在技術上較少見,但李旺陽可能年老或長期營養不良致骨質疏鬆,不能抹殺其可能,他基於報告內容,信納報告提出的結論。
不過,馬宣立質疑,一般死者從高處墮下、電單車意外被拋出等情况,才會造成骨折,骨質疏鬆亦不足以引起骨折。
死狀難解釋頸部骨折
他說,過往曾處理不少吊頸死因調查,從沒見過死者會頸部骨折,指出只有「行刑式」吊頸,以粗繩加上計算過重量的沙包,再離地問吊,才能有足夠力度造成頸部骨折。他說,以李旺陽死時被發現雙腳着地、布條纏頸、繩結在窗框的位置距離李的頭部不遠來看,理應不足以引致骨折,「就這樣企着,完全想不到為何會斷」。
對於報告引述研究說「頸部受15公斤壓力就足以壓閉呼吸道,17公斤就足以閉塞所有血管」,他認為,報告嘗試引導外間同意成人自身重量足以縊死,但他指出,有關壓力是指勒頸時的力度,而非懸垂的重量。
雙腳着地縊死 臉應發黑
報告提及縊死的身體姿勢可以有多樣化,可以「站立、坐着、跪位」等,馬宣立同意其引述的文獻,惟李旺陽死時雙腳着地,照理血液仍可靠心臟輸往頭部,但同時亦會令靜脈栓塞,血液無法向下流,此時會令血液積聚在頭部,造成面部發黑,但報告卻指李「面部青紫並不明顯」,認為與死狀不符。
至於報告認定李旺陽吊頸自殺,馬宣立認為,單憑報告內容,根本不能證明李是自吊還是被吊,以香港法醫報告或死因聆訊的做法,在未能排除其他情况時,絕不會作出自殺的結論。
退休法醫蒙海強則認為報告具有科學性,但對於雙腳着地吊頸,令第4節頸椎骨折存疑,在技術上較少見,但李旺陽可能年老或長期營養不良致骨質疏鬆,不能抹殺其可能,他基於報告內容,信納報告提出的結論。
不過,馬宣立質疑,一般死者從高處墮下、電單車意外被拋出等情况,才會造成骨折,骨質疏鬆亦不足以引起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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