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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高官或控不誠實用電腦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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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12日 21:35
2012年07月12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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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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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粵首環保(1191,前稱中富控股)前副主席鄭潔賢,涉串謀女兒及董事詐騙銀行信用狀,事件揭發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邵家勳涉嫌指示秘書刪除案中部分文件。辯方昨再度申請終止聆訊,透露女秘書承認按邵指令刪除文件,警方指邵或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涉案人物邵家勳及其秘書聶秀禎今日將會作供,而案情一直未有披露邵下令刪除文件原因。辯方今年5月22日首次申請終止聆訊時,爆出清盤人與警方及律政司達成「和解協議」,只要辯方付款3800萬元予清盤人,可免卻被起訴。


包括刪除與辯方律師會面紀錄

辯方首次申請終止聆訊被拒,昨由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代表提出第二次申請。他指邵於首次申請期間,下令秘書從律政司辦公室的電腦系統下載數份關於本案的文件,並把該些文件刪除,其中一份為2008年9月1日邵與辯方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單獨會面的紀錄。


律政司資訊科技管理組一級分析程式員陳世昌昨證實,該文件於5月25至26日在電腦系統被刪除,其後刑事檢控科及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要求他調查有多少文件被刪除,發現在辯方首次申請終止聆訊期間,共有27份文件被刪。


聶秀禎於6月4日接受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內部調查,她起初稱「有關上司(邵)的所有事情,我都不能回答」,後來承認受上司指示,把涉案文件及便條內容儲存在USB,將之從電腦系統刪除。辯方質疑上述行為破壞刑事檢控制度,付款予清盤人免於起訴,更屬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O記總督察陳天柱供稱,上月7日律政司要求警方協助,調查律政司電腦系統有文件被刪,他遂於同日帶隊前往律政司辦公室,檢走邵和聶的電腦,以及邵的兩支USB手指。當時聶情緒激動,不願錄取口供,控方昨指她改變初衷,向警方錄取口供;警方暫未與邵錄取口供,只要求他提供密碼開啟文件。陳又透露有關刪除的文件已完成調查,認為邵可能涉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辯方:警待被告如恐怖分子

另一負責該案的高級檢控官陳鳳珊曾出席2008年6月23日及10月16日與辯方會議。根據其筆記,辯方稱清盤人因與鄭的民事訴訟,清盤人需要支付懲罰性訟費,故為「報仇」向警方報案及說謊。辯方又指警方對待鄭潔賢如「恐怖分子」,並以沒有銀行有損失、案件曠日持久為由,要求不作檢控。


【案件編號﹕DCCC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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